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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督导组工作方案

时间:2016-04-07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垦局 点击次数:14887

    为切实推进本督导组所负责垦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农业部农垦局督导工作方案要求,结合相关工作实际,现就本年度督导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成员及分工

    (一)成员。组长:吴金玉;联络员:李梓正;成员:刘建玲、王进、孙娟。

    (二)分工。吴金玉负责全组的组织、协调、调度工作;刘建玲协助吴金玉工作,并负责联系督导河南垦区;李梓正承担本组日常联络工作,并负责联系督导辽宁垦区;王进负责联系督导山东垦区;孙娟负责联系督导吉林垦区。

    二、督导任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吉林、辽宁、山东、河南4个垦区中发[2015]33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垦区需要适时开展文件解读、政策宣讲和工作指导;及时收集上报相关信息;加强研究,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工作。

    三、督导内容

    (一)对中发[2015]33号文件重视情况。包括当地农
    垦部门是否向省委省政府就农垦改革发展问题做过专题汇报;是否邀请省领导到垦区做过现场办公或专题调研;是否成立了由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农垦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等。

    (二)相关贯彻落实措施和方案制定情况。包括是否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发[2015]33号文件,促进本省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是否围绕本省农垦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出台了配套文件和具体工作方案;是否组织开展了农垦改革发展专项试点和综合示范。

    (三)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是否组织召开了本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或现场会议;是否组织开展了农垦改革发展专题宣传和培训,确保中央文件精神在垦区家喻户晓;是否围绕农垦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四、督导方式

    采取日常督导、专题督导、集中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展督导。

    (一)日常督导。每位成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原则上每两周与所负责联系督导的垦区电话联系调研1次以上,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工作动态,并根据情况形成信息上报。

    (二)专题督导。在日常督导的基础上,根据农业部农垦局的统一要求和本组所联系垦区的工作实际,特别是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专题,适时开展专题督导。

    (三)集中督导。全年集中力量开展3次全面督导,深入所联系垦区进行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垦区改革发展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业务学习。全组同志要认真扎实学习中发[2015]33号文件和农业部农垦局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吃透弄懂文件精神,为督导工作打下坚实的业务基础。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并落实工作责任制,每位成员按照分工对各自的工作负责,严格按照督导工作的内容和任务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督导工作。

    (三)优化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督导工作微信群和QQ群,确保督导组成员与垦区联络人之间沟通联络通畅无阻;
二是不定期召开督导工作碰头会,及时沟通、交流、研讨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三是虚心学习其他督导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调整、改进和优化本组督导工作。

责任编辑: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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