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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农垦】新形势下农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思路和路径

时间:2023-02-23 作者:曹荣荣 来源:农民日报·新时代农垦专刊 点击次数:98368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保障粮食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当前,我国粮食供需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剧了国际粮食供应链断裂的风险。农垦作为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重要组成部分,自成立起一直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使命。新中国成立以来,农垦对国家粮食的贡献率总体处于上升态势,尤其是1984年推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后,农垦的粮食贡献率直线上升。据统计数据显示,1984年—2014年,农垦粮食产量占全国的比重增长了2.48倍。排除耕地面积、全国粮食产量的影响外,双层经营管理体制中“小农场”释放的劳动效益为农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巨大贡献,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制度较好地释放了小农户的劳动积极性。

近年来,虽然农垦粮食播种面积持续保持增长态势,但粮食贡献率基本持平。可能的问题有:实践中,双层经营管理体制中大农场“统”的功效未充分发挥,规模效益未显现。随着农业生产逐步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一家一户的生产很难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国有农场经营管理能力对生产力发展的贡献显得尤为重要。而实行多年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却衍生出了一些新问题。一是土地长期固化在家庭农场身上,有职工“农民化”的趋势。特别是土地碎片化,使得农场难以发挥规模优势,直接制约了农场主导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二是一些国有农场归属市县管理的垦区,农场实际经营的土地面积小、投入少,存在劳动生产率低于周边农村的现象,示范带动作用难以体现。此外,有些农垦集团、农场公司对改革后的发展缺乏战略规划,改为市场化主体后,出现以牺牲农垦土地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利益的行为。

新形势下农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在深化改革的举措中,处理好以下四大关系,既要保证粮食播种面积,做大做强农垦企业,也要充分利用土地价值,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一,处理好劳动效益、规模效益与技术效益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如何完善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双层经营管理制度。要更加侧重规模效益和技术效益,国有农场要保持适度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益;土地不宜零碎,作物不宜分散,要以能够使用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为前提,发挥技术效益。强化大农场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借鉴北大荒等先进垦区经验,探索成立专业化农业服务公司,为小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性服务。

第二,处理好农场增收和职工利益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谁来经营农场土地。要坚持底线思维,扩大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职工承包租赁期限不能超过退休年龄。避免非务农职工或子女将农场土地二次转包的现象发生。要加快建立农场与职工之间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农垦企业树立市场化竞争观,积极培育自主产业。通过“以地入股”“以地换岗”“薪酬入股”等方式,依托产业解决职工就业问题,将职工变成真正的工人,享受农场增收带来的收益。

第三,处理好改革和履行使命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如何权衡获取经济利益和完成战略使命之间的关系。要坚持以农为主。农垦企业发展要聚焦主责主业。利用组织优势,有针对性地培育优势产业,逐步恢复战略性农业产业优势,如大豆。要探索考核挂钩,充分考虑农垦既是国有企业,又是农业企业的现状,探索以适当的方式将粮食生产等纳入垦区考核指标。

第四,处理好农垦和农村的关系。关键在于如何利用农垦独特的资源禀赋和组织形式与农村实现优势互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探索适宜的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广标准化的农业生产技术,打造全产业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利用农村闲置土地,采取托管经营等方式流转农村闲置、低效土地,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既解决“谁来种地”问题,又助力农垦做大做强,实现农垦事业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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