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与改革 > 农垦情况

各省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时间:2022-03-21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点击次数:12359

2021年12月9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视频会,总结“十三五”农垦工作,分析新形势新要求,部署“十四五”时期农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会议在农垦系统引起热烈反响,各省(区、市)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积极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谋划纵深推进“十四五”农垦改革发展。

一、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新疆等省(区、市)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专题报告,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其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向省政府进行了专门汇报,省政府分管领导作出了批示。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域外农场发展情况的汇报》,谋划推进上海市域外农场高质量发展,计划今年出台《促进上海市域外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域外农场保供基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将会议精神向省政府有关领导作了汇报,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计划召开全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视频会。海南省委副书记、省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军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计划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将完善农垦行业管理机构设置的有关要求写入文件。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并向分管省领导报送了《关于全国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建议》专报,提出深化区域集团化改革等四方面落实举措,已经领导签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形成专报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并做了批示,目前正在起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推进国有农牧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二、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西、四川、西藏、陕西、青海等省(区)主动作为扎实推进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其中,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协调争取省财政、省国资委支持,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垦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加大农业农村厅内部工作统筹,完善将农垦融入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大局的工作机制。浙江省国有农场管理总站第一时间向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汇报,起草《关于推进国有农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已列入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计划。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农垦事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聚合厅内农业农村政策项目支持农垦事业发展,组织召开全省农垦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全省农垦国有农牧场调研,在深入了解基层改革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农垦发展的政策建议及具体措施。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推动拉萨市、林芝市召开农垦改革发展专题会议,谋划十四五时期农垦改革发展任务和工作重点,研究细化落实方案。

三、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区、市)农垦集团积极行动,研究谋划企业改革发展。其中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结合企业实际基础上制定了《集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现代化实施方案》,明确了六个领先、六个工程、32项重点项目。北大荒集团组织相关部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细化分解任务。宁夏农垦集团召开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学习会议精神,研究提出以土地规模化经营为突破口的贯彻落实意见,上报自治区党委农办。江苏农垦集团研究提出强核战略实施建议,向分管省长作出了汇报,得到了省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本文刊发在《农垦情况》2022年第3期


责任编辑:经济研究处

本网为非营利性网站,转载的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来电、来函与我们联系。

主办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京ICP备11035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