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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农垦品牌目录》 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6 作者: 来源:经济贸易处 点击次数:16352

各垦区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好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精神,不断培育和塑强农垦品牌,我中心将继续面向全国35个垦区开展《中国农垦品牌目录》动态管理(以下简称“目录动态管理”)工作。2024年目录动态管理工作坚持“从严收录、从细管理、从优推介”原则,严格收录审核和动态更新,细化体系构建和分类分级,创新建立“国垦优品”推介清单,着力提升农垦品牌建设成效,将农垦品牌打造为农业品牌的“领头雁”。具体事项如下。

        一、动态管理范围

        参与目录动态管理的申报主体须为农垦系统垦区(集团)或其所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根据品牌的层级和定位自愿申报。目录动态管理内容包括新增申报、更新更正、退出管理和分类分级四项。其中,各申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参与新增申报、更新更正和退出管理,已纳入《中国农垦品牌目录(2023)》和2024年拟新增申报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主体必须参与分类分级管理。

        1.新增申报。对尚未纳入《中国农垦品牌目录》的品牌,申报主体可按照申报条件相关要求按照品牌类别自愿申报。《中国农垦品牌目录(第二批)》收录的105个品牌申报主体须按照新增申报要求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续期收录证书。

        其中,非集团化垦区申报的垦区公共品牌需为省级农垦主管部门注册或直接管理的、覆盖全垦区范围的唯一公共品牌;区域性垦区公共品牌须为具有明显区域特征的分公司(如建三江、茂名农垦)或纳入农业农村部农垦局《2023年垦区集团化农场改革与发展监测名单》的区域性集团注册或管理的公共品牌。

        2.更新更正。对已纳入《中国农垦品牌目录(2023)》的421个品牌(第二批收录的105个品牌除外),申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对临期或过期证书、商标授权使用、企业隶属关系等变更情况以及其他需更新更正的内容提供相关材料。

        3.退出管理。对不符合目录收录要求、出现《中国农垦品牌目录管理规程(试行)》第十条规定相关情形和自愿退出的品牌进行退出管理。自愿退出的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出具由品牌申报主体法人签字盖章的“某企业某品牌自愿退出情况说明”,将情况说明原件寄送至我中心审核备案,收录证书未到期的须将证书原件一并寄回。

        4.分类分级。分类分级管理实行年度报送评审制,已纳入《中国农垦品牌目录(2023)》和2024年拟新增申报的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申报主体,须根据《中国农垦品牌目录行业分类表(暂行)》《中国农垦品牌目录动态管理评分细则(暂行)》,填写《中国农垦品牌目录分类分级材料》,开展自评。品牌主体所提供的品牌活动推广、媒体宣传等具有明显年度特征的证明材料,相关事项须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发生。

       最终分级排序以“材料得分*80%+专家评分*20%”确定,并编印《中国农垦品牌目录(2024)》手册。每个行业类别中综合评分位于前10%(取整数,小数点后自动进位)的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将纳入《“国垦优品”推介清单》,在重要展会活动和中国农垦(热作)传媒平台中优先推介。

       二、动态管理程序

        1.各申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写附件模板,经垦区(集团)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1册)和电子版(word版、盖章扫描版)提交至我中心。上年度已报送分类分级材料可由省级主管部门联系查阅。

        2.各垦区(集团)主管部门需审核汇总本垦区情况,填写《2024年中国农垦品牌目录动态管理汇总表(垦区)》,加盖公章后发送PDF扫描件至我中心。

        3.我中心组织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复审、评分,对需现场核查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查。根据审核、评分结果形成2024年目录动态管理名单、“国垦优品”推介清单。

        4.面向社会公示上述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组织复核,并反馈复核意见。

        5.发布经公示确定的名单,报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备案。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说明

     (一)填报要求。请有关单位按要求填写对应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材料相关图片清晰度应为1080p或分辨率不低于300ppi,作为图片附件单独列在申报文件夹中。本通知附件等可登录中国农垦(热作)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www.farmchina.org.cn)。

     (二)报送方式。请各有关单位将对应类别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含骑缝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后邮寄至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经济贸易处,电子版文档发送至经济贸易处邮箱。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913;

        联  系  人:杨雅娜,张玉;

        联系电话:010-59199578,010-59199527;

        邮         箱:nkzxjmc@163.com。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动态管理后的品牌目录将在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中进行重点发布推介,并作为农垦宣传推荐的重要参考。各垦区(集团)及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二)严格把关。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核上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存在《中国农垦品牌目录管理规程(试行)》禁止条件之一情况的,不能申报。

     (三)严肃纪律。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禁止借目录征集之名向申报主体摊派、收费,确保申报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1. 2024年中国农垦品牌目录动态管理汇总表(垦区)

             2. 中国农垦品牌目录申报材料模板(垦区公共品牌、区域性垦区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

             3. 中国农垦品牌目录更新更正材料模板

             4. 中国农垦品牌目录分类分级材料模板

             5. 中国农垦品牌目录行业分类表

             6. 中国农垦品牌目录动态管理评分细则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2024年6月6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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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经济贸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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