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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垦大中城市保供情况调查的通知

时间:2022-07-29 作者: 来源:经济贸易处 点击次数:11142

各农垦有关企业:

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是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履行农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国家队”的使命,掌握和分析新形势下农垦在保障大中城市农产品供给中的现状和作用,我中心现面向部分垦区开展大中城市保供情况调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范围为总部位于省会、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的集团化垦区,具体包括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农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风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调查对象为以上垦区集团承担大中城市居民“菜篮子”“米袋子”“肉案子”“奶瓶子”等基本生活保障的农产品或食品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营销贸易等各类农垦企业(农场)。

二、调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包括各类型企业(农场)数量,主要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情况,产品供应数量和类别、质量安全、流通情况等。

(二)保供作用。包括但不限于保供机制、基地建设、仓储物流、供应模式和渠道等方面的成效、做法和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建议等内容。

(三)重要节点应急保供措施。包括在节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及其它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及特殊对策。

(四)《大中城市农垦保供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垦区把农垦保供情况调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内容翔实、数据真实有效。

(二)以上第一、二、三项调查内容请以各省农垦主管部门(集团)为单位形成总结材料,同时,推荐1-2个企业保供工作典型案例。《大中城市农垦保供情况调查表》由各保供型企业(农场)填写后,交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总结材料、典型案例和调查表请于2022年8月20日前发至邮箱nkzxjmc@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  芳 010-59199579,李世豪 010-59199538。


附件:1.农垦大中城市保供工作总结提纲

2.农垦大中城市保供情况调查问卷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2022年7月29日

文件下载:关于开展农垦大中城市保供情况调查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农垦大中城市保供情况调查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经济贸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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