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策与改革 > 调查研究

长风破浪会有时 直挂云帆济沧海 ——农垦改革开放40周年回顾与展望

时间:2020-05-06 作者:农垦局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点击次数:121735

农垦改革发展是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1970年代末,我国开启改革开放新征程,以农村大包干为标志的改革大潮在中华大地涌起,农垦也同步开启了40年的改革开放辉煌历程。春风化雨,沧海桑田。长风破浪,历久弥坚。40年来,农垦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历史潮流、抢抓时代机遇,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步伐,为保障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带动农村、促进国际合作、维护边疆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6年5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要求农垦“努力形成农业领域的航母”。2018年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农垦建三江考察时强调,农垦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援国家建设、维护边疆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全面增强农垦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更好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充分肯定了农垦的历史地位,对新时代农垦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农垦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扩大开放合作,努力形成农业领域航母,全力发挥在现代农业建设和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国有农业经济骨干作用。

一、农垦改革开放40年历史进程

农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承担国家使命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后,以成建制的人民解放军转业官兵为骨干,吸收大批知识分子、支边青年组成农垦大军,开始了大规模兴办国有农场的创业历程。改革开放前,农垦系统主要实行高度集中、以行政管理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屯垦戍边、开荒创业初期充分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但后期也存在平均主义盛行、劳动生产效率低下、管理秩序混乱、经营效益不佳等问题,尤其是1967-1977年连续11年亏损,农垦经济陷入十分困难的境地。1977年底,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会后印发《国务院关于批转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强调办好国营农场对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1978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由此开启了40年的农垦改革开放征程。

(一)农垦改革开放试验探索和单项重点突破时期(1978-1991年)。自改革开放元年,至邓小平南巡、党的十四大召开前夕,这段时期农垦改革主要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对国有农场进行治理整顿,并努力打破传统高度集中封闭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单项改革为主,以放权让利、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为重点,开始在企业层面对传统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进行全方位、多领域、多层级的改革试验探索,并取得多项突破。

在垦区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方面采取了三项重大举措。一是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开启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新探索。1978年,国务院决定在农垦系统国营农场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赋予农垦系统先行先试的重要历史使命。到1991年,二、三产业在农垦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2%提升到54%。二是实行财务包干,解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问题。1979年农垦企业开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务包干制度,主要举措有企业亏损不补、利润自留发展生产、资金不足可以贷款,突破了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体制,重新规范了国家与农垦企业的分配关系,实现了经济管理体制上的突破,这既调动了企业改善管理、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积极性,也增强了农垦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实行财务包干当年,全国农垦就由上年亏损9000多万元转为盈利3.9亿元,并实现了之后较长时间连续盈利。三是推行场(厂)长、经理负责制,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1984年下半年,全国农垦选择100多个企业试点,到1988年底实行这项改革的企业已超过60%,继而又借鉴城市国有企业改革经验,全面推行多种形式承包经营责任制,落实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与企业的权责利关系。

在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一是恢复“包、定、奖”。1979年,根据财务包干的要求,全国农垦恢复“包、定、奖”生产责任制。农场对生产队实行“两包三定一奖赔”责任制,即包产量、包利润,定人员、定设备、定规模,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的产量、利润指标按比例分成,完不成利润指标按规定减发基本工资。生产队内部实行“任务到级、责任到人、定额记分、以分计奖”的责任制。这一举措初步打破了农业经营体制上的“大锅饭”。二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包、定、奖”生产责任制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触动计时等级工资制,仍然存在职工吃农场“大锅饭”的弊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80年后,许多农场进一步改革,逐步试行以“浮动工资和产量工资”为主要内容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即:以队为单位整体承包,统一核算,利润提成,亏损受罚。一些农场还进一步实行以“大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在农场统一管理下,将各项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包干到户,实行“定额上交,费用自理”。大包干到户与以前其它形式的责任制相比最显著的特点是“交够国家的、留足农场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它使权、责、利三者紧密结合起来,具体落实到每个职工家庭,这是国有农场农业经营管理体制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对变革传统农业经营体制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三是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从1983年开始,农垦借鉴农村改革经验,全面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突破国有农场传统的农业经营制度和分配制度,进一步有效解决职工吃企业“大锅饭”问题,极大调动了农垦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到1980年代末已兴办职工家庭农场100多万个。还创造性提出并建立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既发挥了大农场的机械化优势和统一服务功能,又发挥了小农场的灵活性和主动性。
在社会保障和民生建设方面,主要是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现职工住房商品化。1986年,全国农垦突破职工住房由国家分配的传统制度,在我国国有企业中率先进行职工住房商品化改革,调动了职工依靠自身力量改善居住条件的积极性,加快了农场小城镇建设进程。

在对外开放方面,全国农垦打破封闭格局,稳步推进对外开放,从利用外资向开展科技交流、实施合作经营等领域纵深发展。1980年代中后期,地处沿海和开发区的农垦企业在引进外资、发展“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项目方面取得新突破,共兴办“三资”企业204家,投资总额达4.9亿美元,主要从事电子、机械、农产品加工等。农垦从此打开大门,逐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顺应国际经济发展趋势,为经济快速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点。

这一阶段,农垦改革的很多探索和实践走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前列,具有突破性的重大意义。虽然还没有完全解决传统体制下影响农垦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困难,但已触及国家、企业和职工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关系,冲击了传统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的根基,农垦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空前高涨,农垦经济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二)农垦改革开放全面推进阶段(1992-2001年)。1990年代初,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和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农垦改革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农垦坚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改革重点从企业层面深入到管理体制,从放权让利转入体制机制创新,从单项改革为主转向多项改革配套,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初步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框架和运行机制。

在垦区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方面主要有三项改革。一是推进垦区管理体制改革,从行政管理向企业化管理过渡。1995年,农业部提出“逐步弱化行政职能,加快实体化进程,积极向集团化、公司化过渡”的改革思路,全面启动垦区管理体制改革。到2001年,有条件成建制转为企业集团的17个省(区、市)级垦区已全部实行了集团化改革,打破了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创造了新的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农垦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在这一阶段体制机制改革中,出于实际需要,大部分垦区农垦管理部门还保留了行政管理职能。二是大力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2年,农业部针对农垦企业在干部制度上的“铁交椅”、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和分配制度上的“大锅钣”问题,在全国农垦实施了干部聘任制、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劳动报酬与工效挂钩的“三项制度”改革,促进企业加快建立用人、用工和收入分配上的竞争机制,在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上实现了重大创新。三是实施“三百工程”,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4年,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农垦选择百家国有农场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组建发展百家企业集团、建设和做强百家良种企业,即“三百工程”。通过几年的努力,试点企业在明确企业投资主体、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政企分开、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深化内部改革等重大问题上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为全国农垦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机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三百工程”是农垦企业实现企业经营制度创新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它标志着农垦企业的改革开始深入到企业制度本身,朝着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目标迈进,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农垦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对职工家庭农场全面实行“四到户”和“两自理”,确立其生产经营主体地位。农垦虽在1983年就开始兴办职工家庭农场,但到1994年,有的农场仍在长期为职工家庭农场和承包户垫付生产、生活费用, “盈利归个人、亏损归农场”,导致农场的负担非常沉重。针对这一问题,1994年农业部明确要求,对农业承包职工全面实行土地承包到户、核算到户、盈亏到户、风险到户,以及生产费、生活费由家庭农场、承包职工自理,彻底改变了农业职工的工资分配制度,使之逐步成为生产、投入、利益和风险的主体,国有农场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从此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95年,全国农垦实行“四到户”和“两自理”的农牧业职工达到132万人,占农牧业职工总数的44%,农垦盈利水平也从上年的20.14亿元提高到24.68亿元,增长了23%。

在社会保障和民生建设方面,主要是改革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从企业承担职工养老保险金向国家、企业、职工个人共同承担过渡。1992年,农垦系统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精神,在垦区内部建立了养老保险系统统筹等新的保险制度,部分垦区和农场还参加了当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1997年末,参加系统统筹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256.7万人,参加社会统筹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近110.4万人,初步形成了职工养老保险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的新机制。

在对外开放方面,农垦继续扩大开放,更加注重“引进来”。一方面积极引进外资,另一方面也更加注重引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理念,以加快对国有老企业的改造,更加注重与国际大公司、跨国公司的合资合作,以全面提高农垦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投资方向主要从加工业向第一产业和房地产、旅游、餐饮、运输、服务等第三产业延伸,到1994年,全国农垦已建立“三资”企业1387家,投资总规模34.7亿美元,外商投资17.7亿美元,并建立境外企业80家,中方投资2604万美元。

1992-2001年是改革开放后农垦经济发展相对困难时期。这期间,农垦自身存在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清、经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社会负担过重、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加之连续几年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低迷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国际金融风暴对橡胶等主导产业的冲击等外部因素叠加,农垦从1997年起进入长达5年的亏损徘徊期。通过全面推进改革,农垦经受住了来自市场经济的冲击和改革阵痛的严峻考验,在艰难的体制转型和机制创新中,找到了符合自身实际的改革道路,初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框架和企业运行机制,不仅自主走出了困境,还为后来经济发展奠定了体制和机制基础。

(三)农垦改革开放继续拓展和深入阶段(2002-2011年)。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中央出台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农村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对农垦改革也提出了新要求。2002年以来,农垦改革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为重点,各项重大改革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农垦改革不断深入,管理体制更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企业经营机制更加灵活高效。

在垦区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方面,集团化垦区按照“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的要求,加快了对集团母公司和产业化专业公司的公司制改造和资源整合,逐步将国有优质资产集中到主导产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一批大公司、大集团,提升了农垦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随着垦区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农场也在企业化、公司化改造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改为公司制企业。即具备条件将办社会职能交给当地政府的农场,按公司制等企业组织形式进行改革;部分农场剥离社会职能需要过渡期的,则按照社会职能和经营职能内部分开、以企业经营为主的方式进行改革,逐步向公司制企业过渡。这一时期,如广东、江苏、上海、宁夏等集团化垦区结合农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打破传统的农场界线,通过组建产业化专业公司,并以产业化专业公司为纽带,进一步将垦区内产业关联农场由子公司改为产业公司的生产基地(或基地分公司),建立了集团与加工企业、农场生产基地间新的运行体制。二是改为基层政权组织或社区管理组织。即不具备企业经营条件的农场,根据人口和区域规模,部分改为乡、镇或行政区;部分通过设立农场管理区,以社区管理职能为主,向政权组织过渡。如2003年前后,一些垦区的部分农场连年出现严重亏损,有的甚至发展到资不抵债,濒临破产边缘。湖南、湖北、河北等垦区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对农场管理体制进行革新,把农场管理权下放到市县,实行市县属地管理,下放后的一些农场建立农场管理区,赋予必要的政府职能,给予财税优惠政策。

在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完善以职工家庭农场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业经营制度。着力对土地承包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农业税费制度和承包合同制度等进行规范,加强农业职工负担监管,积极探索租赁经营、股份合作经营和股份制公司等多种经营形式。同时,强化国有农场统一经营和服务职能,一大批专业化生产大户和按市场规则运行的现代家庭农场逐步形成。

在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方面,加快分离企业社会职能,明确社会事务社会化管理。全国各垦区积极推进自办普通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公检法司机构的移交工作,一些没有移交出去的职能也实行内部分开,基本理顺了政企、社企权责关系。加快完善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共担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将农垦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和困难职工家庭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纳入社会统筹,实行社会化管理。

在社会保障和民生建设方面,主要是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国家、企业、职工共同承担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新制度要求,在落实农垦职工、家属户口政策的基础上,还将农垦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和困难职工家庭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纳入到社会统筹,实行社会化管理。

在对外开放方面,农垦在继续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和外资技术引进的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逐步形成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对外开放格局。不少垦区充分利用地缘和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与中东、东盟、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为扩大商品出口搭建了良好平台。特别是一些集团化垦区还积极在境外建基地、办企业、搞加工,实现了跨国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利用的新突破。

2002年到2011年,随着各项重大改革的全面启动和不断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企业经营机制更加灵活高效,改革给农垦注入了强大动力,开放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农垦事业焕发出新的活力。

(四)农垦改革全面深化和进一步完善阶段(2012-2018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农垦改革也进入全面深化和进一步完善阶段。特别是2015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中央文件形式明确了新时期农垦在国家战略全局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对农垦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明确要求新时期农垦改革发展要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努力把农垦建设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国家队、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区、农业对外合作的排头兵、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在农垦改革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在垦区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方面,各地坚持集团化改革主导方向,形成和壮大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整建制转为省级农垦集团的垦区在省级层面成功组建了16个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加快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母公司层面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子公司层面加快推进直属企业整合重组,推动国有农场公司化改造,建设农业产业公司,并进一步加快明晰产权关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等,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大部分国有农场归属市县管理的垦区,积极探索推进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积极推进农场资源整合和产业重组,共组建区域集团公司86家、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264家。国有农场企业化、公司化改革快速推进,把农场打造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全国680多家、超过农场总数40%的国有农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改造成为集团产业公司的基地分公司,或者成为集团公司下面独立的子公司,或者整合重组为专业集团公司,实现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负盈亏、独立核算,逐步向现代企业转型,有效凝聚了国有农场资源和产业优势。另外,部分垦区按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要求,探索建立符合农垦特点、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部分垦区开展改组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央直属垦区改革继续稳步推进,“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省部之间的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垦区的集团化管理体制加快健全。

在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继续坚持和完善以职工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注重强化国有农场农业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股份制、公司制等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在垦区逐步推开,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全国农垦实现规模经营耕地面积5424.47万亩,耕地规模化程度为74.3%。部分垦区积极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完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租赁期限等与职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

在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方面,坚持政企分开、社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全面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并着力化解改革中的机构编制、人员安置、所需经费等问题,推动国有农场公检法、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办社会职能一次性整体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对于远离中心城镇等不具备社会职能移交条件的国有农场,通过内部分开、管办分离,政府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纳入地方统一管理。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垦已有1558个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全部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占应改革农场总数的90.6%,其中完成公检法、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改革的农场比例分别为100%、94.0%、93.2%。

在创新土地管理方式方面,各地积极推动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为加强农垦土地保护和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农垦国有土地已确权登记4.12亿亩,确权发证率达到96%,基本做到应确尽确。同时,各垦区努力创新农垦土地资产配置方式,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方式,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部分垦区积极有序开展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试点,增强了企业资本实力。

在社会保障和民生建设方面,各地将未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或中途断保的农垦职工,按规定纳入参保范围,部分地区实行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参保缴费办法,农垦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2018年底,农垦在岗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2.4%和98.6%,退休人员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8.1%和98.1%,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各垦区积极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健全职工招录、培训和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农垦职工和垦区居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 

在农业对外合作方面,农垦农业对外合作先行者和排头兵的地位更加突出。各垦区以境外农业资源和市场合作开发为重点,通过海外并购、构建全产业链、建设产业基地、对外援助等多种途径,不断拓宽农业对外合作范围,合作方式从对外援助逐步向科技交流、利用外资、合作经营等多元化发展;产业从最初的粮食和天然橡胶行业扩展到油料、糖业、果菜、烟草、畜禽、乳业等;经营领域从最初的种植或初级加工等单个环节向全产业链拓展。

十八大以来,农垦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全面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农垦企业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农场加快实现政企社企分开,办社会负担大幅减轻,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逐步建立,基本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集团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为持续做强做优做大农垦国有农业经济奠定坚实基础,国有农场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农垦对外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服务国家战略需要的能力和水平快速提升。

二、农垦改革开放的主要成就

40年来,农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走过了艰难曲折的改革开放历程,实现了产业化、集团化发展的重大变革。不断创新以家庭承包为基础、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农业经营体制,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的开放融合,在重要农产品生产、现代农业建设、对外开放和垦区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截至2018年底,农垦拥有分布在全国(除台湾省外)的1758个农场,1436.59万人口、648.40万从业人员(职工192.36万人)、641.97万公顷耕地。

(一)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改革开放释放巨大发展动能,农垦经济进入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一是经济总量快速增长。从1978年到2018年,农垦生产总值由75.4亿元增加到8157.2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年均增长12.4%。二是经济结构逐步优化。40年来,农垦在稳步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同时,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工业发展步伐,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产业结构日趋合理,形成了一二三产业全面协调发展的格局。一二三产业结构从1978年的58:31:11调整为2018年的23:43:34,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77%,比1978年提高35个百分点。三是经济效益大幅提升。改革开放以来,农垦系统逐步实现扭亏为盈,特别是2001年以后,农垦经济效益迈进持续高速发展轨道,利润逐年增长。2018年全国农垦企业总营业收入6115.35亿元,利润总额182.65亿元。四是职工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明显改善。2018年,农垦人均纯收入18946元,是1978年的83倍;农垦职工平均工资36772元,是1978年的76倍。各垦区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拓展就业领域,加快公共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使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广大农垦职工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图1:1978-2018年农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变化


图2:1978-2018年人均纯收入、人均GDP和职均工资增长趋势

(二)现代农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农垦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紧紧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的中心任务,依靠科技进步,着力推进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逐步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初步形成了优势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在我国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在先进适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机作业、良种良畜、农民技能培训和农业服务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影响日益明显。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农垦农机总动力达到3062.31万千瓦。农垦系统小麦、大豆的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玉米机收率达到80%以上,棉花机收率将近70%。耕种收综合机械水平和农业科技贡献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垦现代农业发展已经迈入依靠科技实现质量兴农、效益兴农的阶段。在加快自身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农垦始终承担着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示范的历史使命。特别是近年来,农垦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窗口,通过科技服务、辐射供种、跨区作业、产业联结等形式,全面展示先进技术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作、可持续发展新模式,辐射带动周边农村的作用日益增强,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阶段,农垦系统已建立起高标准的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试验示范体系,全国农垦有科研单位368个,其中省级农业科学研究院2所(黑龙江农垦科学院和新疆农垦科学院)、地属科研单位91个、场属科研站277个,从事农业科研人员近4万人。近年来,农垦系统共承担科研项目300多项,获国家、部级科技奖励36项,有4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9项居国内领先水平。据不完全统计,农垦系统现有各类各级农技推广机构2976个,其中农场农技推广机构2796个。农垦示范带动中国特色新型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能力逐步提升。农垦系统拥有多个现代化大型粮食和畜牧生产基地,有较强的农业生产优势和组织优势,在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上发挥了关键性作用。2018年,农垦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6851.23千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4826.97千公顷、总产量3652.80万吨,分别占全国的4.13%和5.65%,粮食商品率91.40%;棉花播种面积1021.80千公顷、总产量284.78万吨,分别占全国的31.24%和46.69%;油料面积306.22千公顷,总产量79.73万吨;糖料面积93.57千公顷,总产量755.79万吨;牛奶产量389.80万吨、占全国的12.68%。农垦粮食在关键时刻能调得出、应得急、顶得上,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紧攥在手的关键“一把米”。


表1:1978-2018年农垦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量和年均增长率

(四)农垦现代农业集团市场竞争力大幅增强。改革开放以来,各垦区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垦区集团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截至2018年底,农垦企业资产总额(不包括土地)已达1.08万亿元,年营业收入6115亿元,年利润超过182亿元。截至2018年底,北京等16个整建制转为省级农垦集团的垦区,组建二级公司共1000余家,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国农垦已培育上市企业28家。

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广州、南京、新疆兵团等17个集团化垦区,已成为农垦核心竞争力的代表,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均高于非集团化垦区,对全国农垦经济发展的贡献更加凸显。上海光明、北京首农集团,在保障特大城市食品供应和全产业链全球化发展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尝试,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奠定了良好基础;江苏农垦整合农业资源,将100万亩耕地从农场经济中剥离出来,与三大农业龙头企业合并成立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成功在沪市上市,成为全国首家农业全产业链上市公司;宁夏将各类分散的优势产业资源和企业整合重组,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提升了贺兰山奶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实力,使之成为宁夏自治区有影响力的奶业龙头企业;2018年12月16日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黑龙江农垦从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整建制地转入集团化企业管理体制。非集团化垦区组建的区域集团公司和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围绕发展特色经济,发挥区域优势,加强垦垦联合、垦地融合,有力促进全国农垦经济发展。

(五)对外开放成效显著。农垦对外开放起步较早,国际合作不断深化,40年来成功实现了从以引进来为主,向扩大产品出口、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大转变。一是出口竞争力日益增强。农垦产品出口规模迅速扩大。2018年出口金额699.21亿元,是1978年的249倍。出口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农畜产品出口占总出口的比重下降,工业品比重上升。产品出口渠道多元化。既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初步形成了出口区域点多面广的发展格局。二是引资水平持续提高。农垦在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的基础上,越来越注重以多元化方式引进外资,由单一的外国政府援助和国际金融机构投资,向政府、国际金融机构、外商直接投资转变,形成了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格局。同时,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的方式也日趋多样化,包括合资经营、合作经营、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来样生产、来样装配、借贷、租赁等。三是“走出去”战略全面实施。从单纯承担国家农业援外项目建设到主动“走出去”,境外开发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拓宽,培养了一批境外农业企业管理人才和对外交流人才队伍,积累了从事境外农业开发经验。特别是近年来,农垦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在境外新建和续建了一批粮食、天然橡胶、木材、绿色能源、矿产等生产加工基地,既带动了自身经济持续发展,又增加了东道国的就业和税收,还促进了我国与东道国政治经济关系的深入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农垦系统有23个垦区在42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13家境外企业,累计境外投资超过170亿元人民币。境外种植面积约400万亩,实现产值240亿元,利润17亿元。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04.7万亩,产量约15亿斤;天然橡胶种植面积100多万亩,加工能力100多万吨;剑麻、甘蔗等其他作物种植面积28.8万亩。

(六)热作产业全面发展。新中国建立之初,为打破西方国家对我国实施的天然橡胶禁运,党中央作出建立天然橡胶生产基地的重大决策,拉开了我国热作产业发展的序幕。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大规模开发热作资源,热作产业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我国热作产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显著成就。一是建立了稳固的天然橡胶生产基地。三代植胶人突破了传统种植禁区,克服种种困难,建立了三大天然橡胶基地。截至2018年,种植面积已达1717万亩,年产干胶突破80万吨,分别列世界第三、四位。改革开放40年,累计生产天然橡胶1800万吨,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经济和国防建设。二是构建了比较完整的热作产业体系。目前,我国已建立从行政管理、资源区划、育种栽培、植物保护、耕作机械、产品加工、科学研究到市场营销等比较完整的热作产业体系,主要作物优势生产区域和产业带已经形成,天然橡胶、木薯、热带水果、香辛饮料和南药等全面发展。截至2018年底,热作种植面积达6951万亩,比1978年增长约6倍,其中荔枝和龙眼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三是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热作科技创新与应用推广能力不断增强。在基础研究、新品种选育、丰产优质栽培、病虫害防控等技术研究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木薯全基因组测序、橡胶树乳管分化与排胶调控机制等基础研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无核荔枝、香蕉采后处理技术、橡胶树标准化栽培技术等一批优良品种、关键技术和集成技术,在生产上广泛应用;热作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热作标准从1978年的1个部颁标准,发展到2018年的国家标准80项、行业标准252项、地方标准400项,基本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建成了一批南亚热带作物名优基地、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和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以点带面、示范辐射,有效推进了热作标准化生产进程。四是热区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8年,全国热作总产值达到1493亿元,热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419元,比1978年增长99.4倍,热作产业已成为热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柱。五是热作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2018年,全国热带作物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达到211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约32倍,成为我国农业货物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企业实际对外投资60多亿元,建设或控股橡胶种植园200多万亩、制胶厂85座。与10多个国际机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长期的交流与合作关系。1980年和2007年,我国先后加入国际橡胶研究与发展委员会、天然橡胶生产国联合会。

(七)社会事业稳步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在大力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农垦上下注重改善职工生活条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丰富文化生活,农垦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一是教育卫生事业全面发展。40年来,农垦教育卫生事业经历了恢复调整、稳步发展、改革创新等阶段。教育事业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教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逐步增强,绝大多数垦区建立了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二是城镇化建设初具规模。目前农垦系统已形成1547个小城镇,场部集中居住人口732.8万人,城镇化率51.9%。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各垦区进一步加快居民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步伐,职工住房条件不断改善,涌现出一批农场职工新型住宅小区,成为垦区建设的一大亮点。三是扶贫开发成效明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1年农垦扶贫开发启动后,中央资金累计投入47.15亿元,完成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工程、道路、输电和通讯、农业科技开发、农产品加工、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建设项目11000多个,200多个贫困农场实现整体脱贫。农场职工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极大改善。四是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社保、户籍、低保等重大政策相继出台并逐步落实。农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制进一步健全,截至2017年底,农垦企业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2.4%、98.5%。五是农垦文化欣欣向荣。40年来,农垦宣传文化工作始终围绕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服从并服务于经济建设,积极配合全国农垦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在农垦发展的不同阶段,都充分发挥了自身优势和农垦精神,反映了时代特征和农垦特色。农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作品百花齐放。目前,农垦有博物馆、展览馆68个,图书馆(室)上千个,影院122家,电视台53个,大大小小的文化馆、文化广场等文化场所3000多个,体育运动场所5600多个。

三、农垦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来,农垦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运用并总结这些经验,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对于实现农垦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农垦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党对农垦工作的领导,服务大局。农垦作为我国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坚持党对农垦工作的领导,是深化农垦改革开放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准确把握农垦改革开放的方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形成推动农垦改革发展的合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凸显农垦企业的战略定位,更好地发挥农垦在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中坚作用;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做到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相结合,学会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发展思维、底线思维看待农垦改革开放。坚持党的领导,要发挥农垦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农垦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党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融合。农垦要始终围绕国家战略需要,服务于国家全局利益,坚决第一时间完成国家指令,充分发挥抓得住、调得动、应得急的国家队作用,成为国家掌控农业产业的战略力量。

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贯穿农垦改革开放的主线。40年来,农垦不断破除体制机制的藩篱,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大胆创新实践,不断丰富农垦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内涵,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从财务包干、放权让利、推行各类责任制、搞活国企经营机制,到推行垦区管理体制改革,抓大放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组组建和发展各类专业公司,实施并购做大做强,到推进劣势企业退出,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传统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一路走来,农垦冲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逐步确立了企业在市场的主体地位,实现从行政管理向资本管理的转变、从传统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变。实践证明,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既是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具体体现,也是被历史和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道路。这一方向既符合国有企业改革思路,有利于农垦更好服务国家战略需要,又符合农垦发展实际,有利于破解农垦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推进,努力实现农垦国有经济同市场经济的有效对接、农垦更好地与市场融合。

三是坚持推进农垦农业现代化,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是农垦改革开放的根基。一直以来,农垦以农为基,健全完善以职工家庭经营为基础、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突出抓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农业经营体系三个重点,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农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探索现代农业产业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优化调整农业结构,促进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资源的高效集约利用,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愈走愈宽。实践表明,推进农垦改革开放,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突出国有农场的主体地位,强化国有农场农业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的良种化、信息化、机械化、标准化水平,健全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持续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突出以农为主的产业导向,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发展新业态新模式,践行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发展战略,全力打造农垦农业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切实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四是坚持内外联动,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农垦在“强身健体”的同时,注重打破自我封闭格局和区域发展界限,加强农场之间、垦区之间、农场和地方之间的联合联营和合作共赢。实践表明,立足自身优势,实行资源、资本和产业的跨区域整合,是提升农垦经济发展水平、做强做大农垦经济的有效途径。农垦要走出垦区谋发展,积极主动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一衔接、两覆盖”落地落实,实现与地方区域经济的融合发展。要发挥优势,以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流转农村集体土地、代耕代种代销代加工、投资入股经营等方式,带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小规模农户发展。要坚定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垦特点的跨国农业集团发展道路,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拓展农垦发展空间。农垦是在开荒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很多农场地处沿边、沿江、沿湖等生态脆弱地区,要注重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有机结合,实现经济、资源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长期以来,农垦兼具区域性、社会性特征,国有经济和农业经济相互交织,城乡二元结构交错。农垦改革既不能简单照搬农村集体经济做法,也不能等同于国有企业的基本做法。不同垦区和国有农场在管理体制、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性。因此,农垦改革始终强调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始终强调立足垦情,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始终强调全面统筹,把握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系统而又积极稳妥地推进;始终把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作为农垦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践中,立足解决当地实际情况与共性难题相结合,采取先试点、在试点总结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使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需要。

六是坚持继承和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农垦精神。农垦精神伴随着农垦事业发展的全过程,通过一代代农垦人传承弘扬,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成为农垦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农垦人克服困难、敢为人先,不断推进农垦体制机制和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铸就了农垦事业新辉煌。在艰苦卓绝的创业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发展的农垦精神和农垦文化,承载着时代特点和行业特色,是农垦建设者综合素质的集中反映,更是农垦系统的无形资产和无价之宝。弘扬农垦精神,创新农垦文化,是农垦适应新形势,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竞争力,加快改革发展的需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垦肩负国家光荣历史使命,任务艰巨,挑战复杂,更需要坚持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将农垦精神与时代精神相融合、农垦文化与时代文化相结合,准确把握农垦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艰苦奋斗、迎难而上,勇于开拓、敢于创新。

四、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开放的方向和重点

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从国内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农业农村最为突出,工农、城乡之间关系亟待调整,农业供给质量亟待提高,粮食安全面临新的挑战,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更高,这些变化均对新时代农垦改革开放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农垦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示范带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对外合作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国有农业经济的独特作用。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农业合作与竞争日趋复杂,以传统ABCD四大国际粮商为代表的跨国集团,利用其资本、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明显优势,在全球范围内攻城略地、占尽先机,并通过并购、合作和租赁等方式加速布局中国市场,导致我国部分农产品定价被少数跨国粮商掌握和主导,这些变化要求农垦加快打造农业领域航母步伐,引领我国农业对外合作,不断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

面对新时代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新时代农垦改革开放面临如下挑战和问题。一是农垦上下虽积极推进改革实践,但思想还不够充分解放,传统习惯和旧的思维定式还比较顽固,政策创新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农垦虽然本质是企业,但认识把握市场规律,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核心竞争力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农垦虽然体量大、企业多,但与国际大型农业企业相比,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农垦虽然历史悠久,但“政策边缘化”问题突出,许多国有农场没有纳入国家农业支持和民生改善政策覆盖范围,一些地方政府编制规划时没有将农垦纳入其中并同步组织实施。五是农垦虽然对外开放和合作开展较早,但适应国际经营的高级人才比较匮乏,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境外投资需要,对外合作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宽。

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农垦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更加坚定地深入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更加积极地投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加主动地深度参与全球农业竞争与合作,成为“国家关键时刻抓得住、用得上的重要力量”。

(一)顺应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全力推进农垦融合发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发展壮大农垦国有农业经济,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垦企业集团。一方面,要努力培育更多资产实力雄厚、产业布局健全、竞争能力较强的大型农业企业集团,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另一方面,要提高农垦制度供给能力,完善大农场统筹小农场的经营机制,发展股份制、公司制等农业经营方式,提升农垦农业市场化、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营水平,推进农垦企业“走出垦区”,与农村融合发展;落实“规划同步实施,政策全面覆盖”要求,推动垦区真正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快“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建设,服务“中国粮食,中国饭碗”战略需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着力打造农垦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服务“中国粮食,中国饭碗”战略需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广应用农业生产先进技术,巩固、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建设一批稳定可靠的农垦大型粮食、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牛奶、肉类、种子、油料等生产基地,确保成为国家始终在关键时刻抓得住、用得上的重要力量。

(三)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发挥农垦骨干引领作用。着力推动农垦农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加强农垦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的集成、创新、示范与推广,总结集成绿色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农垦绿色发展水平和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农垦农业发展质量,建立健全农垦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监管,探索新模式、新业态,提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发挥农垦质量兴农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实施农垦品牌战略,规范推进中国农垦公共品牌建设,加强品牌传播与管理,扩大中国农垦公共品牌影响力,推进品牌名片向品牌“明利”转化。

(四)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农垦国际合作融入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农垦对外合作布局,做强农垦跨国企业,为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作出农垦贡献。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统筹规划农垦对外合作区域和发展重点,加强与沿线国家合作,布局建设一批粮食、天然橡胶、乳品等重要农产品的境外基地。以资本为纽带,加大农业全产业链的对外投资合作,探索农垦对外投资、科技、人才、市场、援外等合作新机制,全面提升农垦对外合作交流水平。

(五)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夯实振兴农垦体制机制基础。坚定不移地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深化改革,不断发展壮大以资本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集团。进一步完善集团化垦区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加强优势资源的聚集和整合,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做强做优做大产业公司和国有农场子公司。推进国有农场归属市县管理垦区的资源资产整合,发展壮大区域性、专业化企业集团。进一步深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大力推进农场经营管理体制创新,增强农场资产资本经营能力,不断强化农场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大中央直属垦区改革力度,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六)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提升改革开放的向心力、凝聚力与战斗力。充分发挥农垦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把坚持党对农垦企业的领导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农垦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加强思想建设,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加强各级农垦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农垦改革开放方向,保持政治定力,牢牢把握工作重心,保证和监督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大力弘扬“艰苦奋斗 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在继承中创新发扬农垦文化,为农垦改革开放事业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责任编辑:经济研究处

本网为非营利性网站,转载的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来电、来函与我们联系。

主办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京ICP备11035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