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共有65家国有农场,分布在14个市、32个县(市、区),国土总面积588万亩。其中耕地216万亩,是我国内陆耕地面积较大的垦区之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21年7月率先全国17个农场归属市县管理的垦区,成立了省属湖北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农垦集团”),加力培育打造湖北农业领域“航母”,发展壮大省级农垦集团、国有农场经济实力。湖北农垦集团成立三年来,全力推进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建设,探索出农垦国有农用地资产化资本化新路径,为农业产业强省和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要做法
(一)组建一个平台,打造桥梁纽带。2022年3月,湖北农垦集团借鉴中国农垦农场联盟组建的经验做法,经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牵头发起成立湖北农垦农场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搭建全省65家国有农场沟通交流、携手合作的平台。联盟按照“自愿加入、协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组织全省国有农场加入联盟、入股湖北农垦集团,努力实现国有农场大融合,培育壮大农业产业集群,做大优势产业、做强特色产业、做优支柱产业,发挥农垦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
(二)探索两种模式,实现土地资本化。湖北农垦集团积极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资本化,运用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成果,按照“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股本”思路,与国有农场进行股权合作。经反复研究论证,探索两种股权合作模式:一种是土地入股模式,国有农场将国有划拨农用地使用权变更至湖北农垦集团名下,以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作为其持有湖北农垦集团股权比例的依据。另一种是交叉持股模式,农场下设农场管理公司,将国有农用地划转至农场管理公司名下,以农场管理公司股权置换湖北农垦集团同等价值股权,置换后,农场成为湖北农垦集团的股东,湖北农垦集团持有农场管理公司股权,三方形成交叉持股结构。
(三)确定三项原则,保障农场权益。为保障国有农场权益,消除国有农场及属地政府对土地(股权)划转的顾虑,湖北农垦集团在与国有农场股权合作中,创新提出多项原则,其中较为重要的是“三不变一保证”“进出自由”“项目返投”三项原则。“三不变一保证”,即农场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到湖北农垦集团后,土地的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不变,湖北农垦集团保证不拿土地作抵押融资。“进出自由”,即入股农场及属地政府因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商引资等原因,需调整已注入的土地资产,湖北农垦集团无条件给予支持。“项目返投”,即湖北农垦集团在农场入盟入股后三年内,在主业范围内对农场及所在市县的重点龙头企业、农业产业项目进行投资,累计投资总额不低于农场实际注入湖北农垦集团资产价值的20%。三项原则充分保障了农场长远发展,稳定农场职工劳动就业。
二、取得的成效
(一)壮大资产规模,做实“大企业”。2022年4月,联盟迎来首个成员单位——枣阳车河农场,该农场以4.37万亩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湖北农垦集团,成为湖北农垦集团的第一个农场股东。随后,五三农场、草埠湖农场、万福店农场、荒湖农场等相继以土地作价入股农垦集团。2023年12月,洪湖市大沙湖农场、大同湖农场、小港农场组团加入联盟,3家农场分别以农场管理公司合计102亿元的股权,出资成为湖北农垦集团股东。截至2023年末,23家农场先后加入联盟,其中15家国有农场为湖北农垦集团股东成员,首期注册资本金达到300亿元,湖北农垦集团与国有农场以资本为纽带形成利益共同体的目标成为现实。
(二)落地项目投资,推动产业升级。湖北农垦集团坚持产业振兴带动农场振兴,将合作投资承诺真正落到实处。凭借农业全产业链优势,与国有农场广泛开展合作,助力农场产业升级,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近两年来,湖北农垦集团在入股农场及所在县市的投资项目达10余个、投资额约50亿元,全省国有农场正在建设一批现代化农业项目,如综合农场“亲家母”腊肉加工项目、车河农场万头肉牛全产业链基地、草埠湖农场湖羊全产业链项目、万福店农场全域国土整治项目、荒湖农场花卉产业园项目等,全省农垦高质量发展呈现新格局新气象。
(三)搭建互动平台,助力农场合作交流。湖北农垦集团积极推动联盟成员、股东成员的交流互动,成立以来,先后举办了“湖北农垦建垦70周年座谈会”“2023年全省农垦项目推介签约会”等大型农垦交流活动,在推动垦地合作、发扬农垦精神等方面主动担当作为,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湖北农垦集团以大品牌、大渠道、大平台为发展战略,建立“公共品牌+农垦(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融合发展机制,致力于成为湖北农垦农产品品牌的综合服务商,助力提升“随州香菇”“洪湖莲藕”“江汉大米”等省域农用品牌价值,并牵头组织国有农场参加“中央企业助力湖北乡村振兴座谈会”“2023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2024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农垦庆祝活动”等国内大型展销活动,向外展示农垦形象、宣传农垦产品、推介农垦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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