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 重要通知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开展《中国农垦品牌发展报告(2022)》有关内容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22 作者:经济贸易处 来源:经济贸易处 点击次数:959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农垦集团公司:

      为系统展现农垦品牌发展成效,交流品牌建设经验,引导农垦品牌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委托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牵头组织编写《中国农垦品牌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为充分反映各垦区的工作做法和亮点,切实做好《报告》的编写工作,现面向各垦区开展有关内容征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报告》拟分总论、分论、专论三部分,其中总论部分主要展示全国农垦在品牌建设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未来发展趋势;分论部分为典型垦区的品牌发展报告。

      (一)请各垦区围绕近年来特别是2022年以来在提升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水平、品牌制度建设、品牌培育、品牌文化传播、品牌营销渠道和形式创新等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重点、趋势展望、对策建议形成总结材料。同时,可推荐1-2个品牌培育推广的典型案例,并提供反映垦区品牌发展成果的照片2张(照片格式为JPG,不小于2M)。

      (二)请各垦区对垦区品牌建设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度,如实填写《农垦品牌建设情况调查表》(见附表)。

      二、有关要求

      (一)编制并发布《报告》是推动农垦品牌建设、推进农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垦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系统梳理垦区品牌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客观全面、内容具体、数据准确。总结材料和调查表请于7月15日前报送农垦中心经济贸易处(扫描版和word版)。

      (二)我局将会同农垦中心从各垦区提交的总结材料中择优选取纳入《报告》分论部分,请各垦区确保提供的稿件为原创且不得一稿多投。对于拟纳入分论部分的稿件,农垦中心将与相关垦区作进一步沟通,共同做好稿件的修改完善等工作。

      联 系 人:农垦中心   刘芳  010-59199579;

                     农 垦 局   李静  010-59192687。

      电子邮箱:nkzxjmc@163.com

      附件:农垦品牌建设情况调查表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2022年6月21日

      文件下载: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中国农垦品牌发展报告(2022)》有关内容征集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中国农垦品牌发展报告(2022)》有关内容征集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经济贸易处

本网为非营利性网站,转载的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来电、来函与我们联系。

主办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京ICP备11035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