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40年回眸”:第二十三次年会(昆明·2016)

时间:2023-02-20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3450

2016年1月6日至7日,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云南昆明召开。来自各垦区及有关部门、科研院所的93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农业部农垦局局长、研究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长王守聪,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主任、研究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冯广军,研究会副理事长陈少平、迟中华、彭隆荣、罗永魁、周先标、朱汉桥,研究会秘书长贾大明,农垦局副局长彭剑良、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孙法军,云南农垦总局局长白建坤、副局长李民,云南农垦集团董事长陈祖军、江苏农垦集团总经理胡兆辉、安徽省农业经济学会会长陈进以及来自各垦区的研究会理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共四项议程:一是王守聪作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的报告;二是典型垦区经验交流;三是代表分组讨论;四是召开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围绕学习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和王守聪局长的报告进行了认真研讨。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领导讲话主要内容

王守聪指出,此次年会选择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出台之后不久召开,对于学习和理解中央文件精神、指导和推动研究会工作意义重大。农垦研究工作要跳出农垦看农垦,立足全局谋划农垦,准确理解农垦在新时期的地位和作用,找准农垦研究的方向和角度,充分认识新常态下农垦经济特点,勇敢地担负起国家赋予农垦的重要使命。农垦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努力做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解决好经济发展中的规模、效率和效益、安全和诚信问题,坚定不移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垦国际大粮商。

王守聪认为,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高屋建瓴、博大精深、充满智慧,为垦区的实践留下了很大空间。文件解决了扛什么旗、唱什么歌、搭建什么舞台的问题。同扛一面旗,这面旗帜就是农垦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农业经济的骨干和代表,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同唱一首歌,就是国家队、示范区、排头兵、稳定器之歌。同站一个舞台,就是将农垦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不仅要打造价值共同体,更要打造利益共同体。

王守聪强调,理解和把握农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关键在于解决好农垦改革方向与农垦改革路径的关系,坚持方向、坚守底线、路径多元。他认为,中央文件在农垦改革发展的定位、改革方向、发展理念、政企关系、政资关系、社企关系、土地制度、经营体系、劳动用工制度、政策支持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农垦经济研究要树立全局理念,要有历史的眼光、国际的视野、辩证的思维、战略的定力和创新的精神。

王守聪要求,在新的一年中,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要建立“两库一论坛”制度,即成立农垦改革专家咨询库、建立农垦改革重大问题题库,探索成立农场场长联盟、建立农场场长论坛,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供经贸交流平台,更好地发挥研究会服务垦区的作用。

二、交流研讨主要情况

结合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的出台,就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和实施联合联盟联营战略的成功经验,年会选取了江苏、安徽、湖北、广东、重庆和宁夏六个垦区的代表做了大会典型交流发言。安徽农经学会会长陈进代表学界发言。从交流情况来看,上述垦区在推进资源整合、实施一体化经营,加快垦区走出去、积极发展垦地合作,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产业集团培育和乳业联盟发展,以及土地作价出资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值得其他垦区学习借鉴。

与会代表围绕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进行了热烈研讨。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此次会议是一次统一思想、解放思想的大会。文件高屋建瓴,对农垦事业进行了顶层设计,描绘了新时期农垦发展的宏伟蓝图。一定要吃透中央文件精神、理解文件的意图,结合各地农垦实际,认真加以贯彻执行。代表们认为,文件明确了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的改革方向,特别是在土地资本化、政企关系、企社关系、政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方向性意见,各垦区要结合实际对文件精神进行及时学习和领会。目前,省级层面的实施方案正在紧锣密鼓的谋划之中,相继将会出台。

就文件的理解与实施,与会代表还存在一定的困惑和疑虑。诸如:关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问题,授权经营主体如何界定,授权经营到集团还是农场层次,农垦局的出资人资格如何实现,农垦投资运营公司如何运作等。关于两个牌子、一套人马问题,各垦区情况不尽相同,有垦区认为虽然改革的方向是政企分开、政社分开,但农垦局的牌子不能丢,否则集团化的目的难以实现。关于非集团化垦区和一些属地化管理农场,一些干部的行政化意愿还比较强,农场企业化不敢、不想、不能;有些垦区农场已经“几不像”了,改革不彻底,很难走下去。对于这些困难垦区和农场,如何围绕优势产业发展区域性产业公司还需要更多的谋篇布局。有代表还指出,目前国家对于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界定,实践中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权属存在争议。农垦土地承包租赁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存在很大差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在《物权法》上已有明确界定;而农垦土地承包租赁的债权关系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亟需在法律上尽快明确,否则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很多法律障碍。

代表们建议,要加大对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的宣讲力度,特别是对地方政府部门的宣传,形成上下共识,这样才有利于文件的贯彻落实。目前各省的配套文件都提上了议事日程,出台时间指日可待,但部分垦区也希望能够广泛借鉴其他垦区的先进经验,垦区间加强沟通和交流。鉴于一些地方对文件的全面准确理解还有一定困难,代表们希望能有进一步细化的文件读本,对于集团化垦区和非集团化垦区的关注事项加以明确的罗列。同时各垦区在贯彻实施中的新举措,也能够进行定期动态信息发布。代表们呼吁,要抓紧开展改革试点,提供可供借鉴的模式,同时全国层面的改革文件配套方案要尽早出台,以便于省级层面的跟踪落实。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整合资源、推动三联战略、深化产业发展、完善组织体系与管控方式等问题的研究,明确农垦土地承包租赁法律关系界定。改革未有穷期,研究会的生命力就在于围绕垦区实际、围绕疑惑焦点不断答疑,从而体现出自身的价值。

三、八届理事会二次代表大会主要议程

贾大明作了研究会两年工作报告,就研究会今后一段时间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研究会要深入理论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农垦的制度创新和快速发展;要聚集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加强农垦理论和相关政策研究。按照研究会的常规计划,2016年研究会拟定4月在湖北召开研究会理事长暨常务理事扩大会议;5月在福建召开全国农垦中小垦区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10月在江西召开研究会联络员会议;进一步就学习贯彻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进行专题研讨和学术交流。鉴于近年来研究会理事会部分领导工作调动或已退休,为保证理事会工作的连续性,根据研究会《章程》规定,拟于2016年上半年对第八届理事会领导成员进行调整。

冯广军在会议小结中指出,本次年会虽然时间短、但内容实,王守聪局长的报告既是对中央文件精神的解读,也是对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再动员、再部署。下一步,大家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助推文件的贯彻落实。要加大对农垦重大问题的研究,做深做透,体现出农垦经济研究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谋划两库一论坛(联盟)工作,推动研究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农垦经济研究会

本网为非营利性网站,转载的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来电、来函与我们联系。

主办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京ICP备11035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