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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答复茶产业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相关问题建议

时间:2021-08-10 作者: 来源:中国农村网、农业农村部网站 点击次数:9533

近日,农业农村部就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加大财政扶持茶产业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作出答复。

——关于将高标准茶园建设纳入中央及地方财政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

农业农村部将积极指导地方统筹利用涉农项目资金,对高标准茶园建设给予支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关于在茶叶加工领域全面推行SC证制度,全面提升茶叶加工规模和科技含量,促进茶叶加工转型升级

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优化茶叶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茶叶绿色病虫害防治、生态茶园建设、茶树良种选育栽培、加工技术、检测方法、产品追溯等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茶叶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二是持续优化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积极推动实施包括有机茶在内的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三是修订完善《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继续指导地方监管部门督促茶叶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茶安全,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

——关于继续加大茶园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支持力度,持续提升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业农村部将在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中继续向茶叶优势区倾斜,扩大全国茶叶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数量,加强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进一步提高茶叶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茶叶质量安全水平。

——关于大力发展绿色生产,力争茶园3年内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应用率达100%

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支持包括茶园在内的农业生产有机肥施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关于将茶产业保险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政策性保险目录

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研究扩大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的实施范围,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农业保险的强农惠农作用。

以下为答复原文。


一、关于将高标准茶园建设纳入中央及地方财政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

近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明确要求,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时,明确提出依法严管、良田粮用的基本原则,要求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高标准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根据上述政策要求,现阶段高标准茶园暂不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范畴。

建设高标准茶园是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渠道,支持开展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等,支持各地围绕特色资源发掘,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切块下达到省,各省可在确保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农业发展规划和优势特色产业布局,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指导性任务。我部将积极指导地方统筹利用涉农项目资金,对高标准茶园建设给予支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二、关于在茶叶加工领域全面推行SC证制度,全面提升茶叶加工规模和科技含量,促进茶叶加工转型升级

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茶产业相关工作,通过建立健全茶叶标准体系、持续推动有机产品认证、强化茶叶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不断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茶叶标准体系。推动完善包括茶叶基础标准、卫生与标签标准、质量标准和方法标准在内的茶叶标准体系。批准发布《良好农业规范第12部分:茶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茶叶生产技术规范》《茶叶加工良好规范》《茶产业项目运营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基本涵盖了茶叶领域的基础通用标准、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等,为茶叶标准化生产、产业规范化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持续推动有机产品认证。优化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组织完成《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19630)、《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修订发布工作,启动《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研究建立茶叶等有机产品认证风险检测项目目录,进一步规范认证过程的产品抽样检测等环节。加强有机产品认证宣传,组织开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4万家企业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2.26万张。持续完善17位“有机码”追溯制度,所有有机获证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必须加贴或者印刷唯一的17位“有机码”,并依托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向公众提供有机码查询验证服务。

三是强化茶叶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持续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许可。严格审查茶叶生产企业资质,对达不到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不能保证茶叶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强制退出。强化责任落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若干规定的公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等文件,明确相关要求,督促茶叶生产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风险管理。印发《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强化重点监管。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情况,组织各地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严密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优化茶叶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茶叶绿色病虫害防治、生态茶园建设、茶树良种选育栽培、加工技术、检测方法、产品追溯等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茶叶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二是持续优化有机产品认证制度,积极推动实施包括有机茶在内的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三是修订完善《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继续指导地方监管部门督促茶叶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茶安全,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继续加大茶园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支持力度,持续提升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我部高度重视茶叶质量管理,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深入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大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力度。2017—2021年选择果菜茶优势县,开展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试点,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免疫诱抗、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和服务机制,绿色防控技术在茶园大面积推广应用,2020年全国茶叶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6.6%。

下一步,我部在绿色防控示范县创建中继续向茶叶优势区倾斜,扩大全国茶叶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数量,加强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进一步提高茶叶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茶叶质量安全水平。

四、关于大力发展绿色生产,力争茶园3年内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应用率达100%

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扎实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以减少化肥投入、增加有机肥投入为目标,支持重点县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集成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等技术模式,配套完善设施设备,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紧密结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技术补贴、物化补贴等方式,支持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施用有机肥,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组织,加快有机肥应用,促进种养结合,促进果菜茶提质增效和资源循环利用。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在现有政策中已有较好体现。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支持包括茶园在内的农业生产有机肥施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五、关于将茶产业保险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政策性保险目录

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实施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在农户和地方自愿参加的基础上,为投保农户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引导和支持其参加农业保险,并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逐步加大支持力度。补贴品种已由最初的种植业5个,扩大至种、养、林3大类16个,基本覆盖了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为满足农户多样化的农业保险需求,中央财政鼓励保险机构和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等支持,推进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为支持地方发展优势特色农业,2019年,中央财政开展了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支持地方自主选择2个品种申请中央财政补贴。2020年,进一步将试点地区扩大至20个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贴品种由2个增加至3个。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研究扩大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的实施范围,支持地方开展特色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农业保险的强农惠农作用。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95




责任编辑:经济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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