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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垦热作绿色食品全面质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06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924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农垦集团公司:

为切实发挥农垦企业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优势和热作产业高产、高效、高附加值优势,推进农垦热作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扩大绿色食品认证规模和供给总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经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协商,我中心拟开展农垦热作绿色食品全面质量管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农垦全面质量管理与绿色食品质量管控相融合,探索创新农垦热作绿色食品数字化、全程化、标准化、品牌化管理新途径,为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支持,以新质生产力推进垦区热区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试点范围

按照“产地环境良好、产业规模较大、信息化基础扎实、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原则,在农垦热作系统优先选择50—100家有意愿发展或扩大绿色食品产品认证规模、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试点工作。

三、试点内容

(一)推进绿色食品认证。组织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开展绿色食品产品认证申报、年检、续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等工作,加快推进绿色食品产品认证和生产基地建设。

(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支持试点单位运用农垦全面质量管理系统(绿色食品专版)加强全程质量管控,强化农垦热作农产品标准化技术指导,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由事后检测提升至事前事中对标管理,提高试点单位标准化生产能力和产业数字化管理水平。

(三)赋能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农垦全面质量管理标识、企业产品商标、溯源码、防伪码、绿色食品认证等“两标两码一认证”融合应用,树立绿色优质农产品良好形象,促进产销对接,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消费者体验感、认同感和忠诚度。

(四)培养农产品质量管理专业人才。依托各地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工作机构,面向试点单位开展绿色食品检查员、标志监管员、企业内检员和有机审核人员等专业培训,培养农垦热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技术人才。

(五)探索绿色食品质量管理新形式。围绕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审核评价、证后监管等环节质量管理要求,配合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高申报认证便捷性、审核评价有效性和证后监管可靠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农垦热作省级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积极做好试点单位推荐。各试点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完成,确保试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工作支持。我中心将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在农垦全面质量管理系统(绿色食品专版)定制和升级中予以费用减免,并适时商请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试点单位在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创建、绿色食品产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方面提供优惠支持。

(三)加强总结宣传。我中心将及时组织试点单位开展业务交流,加强经验总结,完善工作思路,打造特色亮点,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模式和典型样板。

请各农垦热作省级管理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申报,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汇总的《农垦热作绿色食品全面质量管理试点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联系人:张若凡、杨瑞太

联系电话:010-59199582、59199549

电子邮箱:nkzlaqc@163.com


附件:农垦热作绿色食品全面质量管理试点申报表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农业农村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

 2024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信息与质量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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