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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国际农业合作的基本经验与对策建议

时间:2021-02-22 作者:徐成德 来源: 点击次数:8900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指出:新形势下农垦承担着农业国际合作排头兵的历史使命。近几年农垦国际农业合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更加显著,排头兵作用日益凸显,为促进国际农业合作和共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东道国的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模式、技术与经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充分证明了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也需要中国、大家一起发展才是真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垦国际农业合作累计投资超过380亿元;拥有农产品出口企业131家,出口产品包括水果、蔬菜、花卉、畜产品、水产品等100多个品种,产品销往5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一、基本经验

(一)服务国际社会,打造境外农业合作排头兵

农垦扎实落实共建 “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促进互联互通和对外开放做出了积极贡献。勇于承担援非农业示范园区和技术中心建设任务,提升东道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和农产品供给能力,帮助当地解决粮食安全问题,充分体现了农垦企业的国际担当。例如,安徽农垦集团在津巴布韦创建的中津友好农业产业园,是韦奇诺伊大学的教学实习基地, 2019年开展以粮食作物为主的技术培训50人次,累计培训当地技术官员和大学生2000人次,同时示范带动了当地农业发展。湖北农垦的18家农场共同出资430万美元组建了联丰海外农业开发集团,承担了我国援助莫桑比克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建设任务,在东道国创建了马普托、加扎友谊农场、贝拉园区等3个农业示范园,2019年种植水稻示范田1.7万亩,平均亩产达到600公斤,高出周边200公斤,为当地农民提供培训400人次,得到了莫桑比克农业部、农科院和当地农民的高度认可和赞誉,为树立我国良好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践行社会责任,构建境外发展命运共同体

农垦从建立持续的、共赢的、战略性的国际合作关系着眼,切实增强合作伙伴的获得感。农垦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习俗,构建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农垦在开展国际农业合作中充分考虑东道国公益性需求,全力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例如,云南农垦集团积极参与项目所在地的公益事业建设,近5年来无偿为老挝修建道路100公里、桥梁4座、生活用蓄水池5座以及架设输电线路11.5公里、安装变压器8套,为老挝各级政府开展的扶贫行动捐款65次共350万元,无偿建设成了南塔云橡梭都小学,解决了当地80多个儿童的上学难问题,为项目所在地的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老挝政府和当地人民的赞誉。

(三)坚持市场导向,壮大境外产业经济新体系

农垦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农业技术领先优势,优化境外生产要素配置,推动多产融合,建成了以农业为主导的境外核心产业,有效发展以农产品加工、物流、营销、旅游为主的关联产业,健全境外产、销、加工、仓储体系和营销网络,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关联度,形成了产业链条较完善的产业集群,实现了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例如,广西农垦集团承建的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位于雅加达),一期项目引进了9个国家的53家企业,入园企业总投资约12亿美元,其中投产企业32家,形成了以食品加工、仓储物流、基建建材、汽车配件等为主的产业集群,2020年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超过4000个,累计向东道国政府缴纳税金超过1亿美元。近几年农垦国际农业合作较好实现了从传统的境外租地、买地、种地向投资参股、收购兼并等的转变。例如,上海光明食品集团并购了新西兰新莱特公司、澳大利亚玛纳森食品等10多家海外公司;广东农垦橡胶集团收购了全球第三大天然橡胶企业---泰国泰华树胶公司;首农食品集团通过国际并购,拥有加拿大阿瓦隆乳业有限公司、英国樱桃谷农场有限公司、新西兰艾莱发喜有限公司、法国圣休伯特公司等4家境外农业企业的控股权。

(四)着眼互利共赢,培育国际投资合作新模式

农垦把集团化优势与东道国的需求紧密结合,遵循国际规则,坚持优势互补,创新投资模式,建立健全与国际合作伙伴的利益联接机制,确保了国际农业合作顺利开展。农垦在国际农业合作实践中,按照跨国经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晰产权关系,优化资本结构、产权结构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备境外企业法律手续,落实激励约束机制,高质量建设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基地、营销网络、经贸合作区以及援非农业技术中心。通过深入调研和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尽力防范风险和避免经济损失。因地制宜,以多边和双边政府间农业合作协议为基础,争取东道国的优惠政策,开展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高效推进国际农业合作。

(五)发扬农垦精神,深入实践顾全大局价值观 

在国际农业合作中,会遇到各种风险、困难和不可抗力,农垦在国际农业合作中取得明显成效,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传承发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增强克服困难、勇于进取的信心,形成顾全合作大局、服务东道国需求、真诚奉献国际社会的价值观,激励农垦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共建 “一带一路”等部署与倡议。实践表明,农垦精神是国际农业合作中克服困难、突破障碍、共建共享、获得成功的不可或缺精神动力。

二、对策建议

农垦国际农业合作取得显著成效,排头兵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境外项目生产的农产品进口配额不足,较大程度上影响了产品返销国内;二是境外项目的田间道路、农田排灌、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项目效益提升与合作规模扩大;三是国际形势更加复杂多变,个别国家大搞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逆全球化趋势加剧,地缘政治和冲突问题突出,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境外风险防范的难度和压力加大;四是随着国际合作深度和广度的持续拓展,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短缺,培训需求不断增长。为更好地推动农垦国际农业合作,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为世界农业现代化作出新贡献,笔者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主要用于国际合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购研究与咨询、农业技术研发与创新、人才引进与培训、管理模式创新、国际商务与法律咨询、风险研究与防范、前期考察等方面。支持农垦境外项目的田间道路、供电、排灌、设施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针对境外项目自产的农产品,增加进口配额,确保产品顺畅返销。国家财政积极为境外重大项目注入资本金。探索将国内种粮补贴、特色产业集群等支持政策延伸到国际重大农业合作项目。

(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以推动境外农业现代化和经贸合作区建设为重点,在巩固提升现有项目基础上,选择社会稳定、农业资源丰富以及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国家,稳步推进国际农业合作。在全面评估项目可行性的基础上,科学决策投资项目。支持农垦企业开展对国外农业资源、政治社会环境、经济政策等方面的投资考察,做好项目储备。针对“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开展境外投资的国别研究,全面准确掌握东道国投资政策,降低境外投资风险,服务企业决策。相关部门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和加强信息体系建设,做好与东道国合作部门的衔接和协调,提升集约式农业国际合作能力。对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估和论证。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发扬农垦精神,补齐短板,拉长长板,优势互补。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把人力资源作为国际农业合作中首要生产要素,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通过“请进来”和“送出去”、专业培训和综合培训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培养国际农业合作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尽快培养一批既掌握东道国的法律、政策、经济和文化,又懂得国际规则、国际贸易和无语言障碍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树立全球用人思维,借鉴跨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做法和经验,积极吸纳东道国优秀人才到我方的境外企业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把境外企业作为培养国际化经营人才队伍的重要平台,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优秀人才持续成长和国际经营队伍发展壮大。

作者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经济研究处


责任编辑:经济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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