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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垦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05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点击次数:35710

农垦便函〔2022〕294号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

农垦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有关农垦集团公司:

为及时了解掌握全国农垦经济发展情况,科学研判农垦发展态势,根据《农垦综合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以下简称《制度》)要求,请各垦区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农垦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2022年度综合统计年报填报。请各垦区按照《制度》综合统计部分中的年报调查表式和指标解释,及时开展报表布置、数据填报、数据审核、数据报送等工作,按时做好综合统计年报填报。为提高数据填报质量,请在填报时对数据增减幅度超过10%的指标进行简要说明。

(二)开展2022年度经济发展情况分析。请各垦区在认真填报2022年度综合统计年报的基础上,开展2022年度垦区经济发展情况分析,总结年度经济发展态势和特点,按时提交《2022年垦区经济发展统计公报》。请就垦区主要指标变动幅度较大的年度数据进行分析,解释说明数据变化原因,并对照前期国有农场情况调查时以2020年底为时点的农场个数变动做出说明,形成《2022年垦区主要指标变化原因》文字材料。

二、工作安排

(一)报送时间

2022年农垦综合统计年报报表:2023年3月10日前。

《2022年垦区经济发展统计公报》和《2022年垦区主要指标变化原因》文字材料:2023年3月31日前。

(二)报送方式

各垦区审核通过各项报表数据后,在农垦国有农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https://zhpt.farmchina.org.cn/)进行填制报送(《制度》电子版可在平台下载专区进行下载)。《2022年垦区经济发展统计公报》和《2022年垦区主要指标变化原因》文字材料请发送至邮箱:zhangyr9311@163.com。

(三)联系方式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张若凡 010-59199598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王  进 010-59192681

技术支持联系人:北京久其公司 王风涛18131853926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2022年12月28日

通知下载: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农垦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统计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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