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垦区管理部门(省级集团公司):
国有农场是农垦事业的基本单元,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力量。为深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国有农场高质量发展,受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委托,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简称“农垦中心”)牵头组建第二届中国农垦国有农场联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发起单位。农垦中心在农业农村部农垦局国有农场专项调度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农场改革、产业发展、经营管理、文化建设、地域分布等因素,遴选出第二届中国农垦国有农场联盟120家发起单位征求意见名单。请垦区管理部门(省级集团公司)以征求意见名单为基础,结合本垦区国有农场代表性及下一步国有农场改革重组情况,推荐第二届中国农垦国有农场联盟发起单位。可替换推荐单位,推荐总数不得超过本垦区征求意见名单总数。
二、推荐管理部门人选。垦区管理部门(省级集团公司)推荐一名分管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中国农垦国有农场联盟,填写垦区管理部门信息表(附件2)。
三、填报基本情况表。组织推荐发起单位填写基本情况表(附件3),于2022年7月26日前将基本情况表电子文档(word格式)、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kzxsyc@vip. sina.com。垦区管理部门(省级集团公司)审核推荐单位基本情况表后,连同垦区管理部门信息表寄至联盟秘书处。
对于其他农场及企事业单位,农垦中心将根据中国农垦国有农场联盟章程要求,适时组织联盟成员申报工作,不断扩大联盟规模和影响力。
农场联盟秘书处联系人:李晨萌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906室
邮编:100122
电话:010-59199576;13552678423(微信同号)
附件:1.第二届中国农垦国有农场联盟发起单位征求意见名单
2.第二届中国农垦国有农场联盟垦区管理部门信息表
3.第二届中国农垦国有农场联盟发起单位基本情况表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2022年6月27日
文件下载:关于推荐第二届中国农垦国有农场联盟发起单位的通知(正文+附件).rar
责任编辑:事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