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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督导组工作方案

时间:2016-04-07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垦局 点击次数:12493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贯彻落实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和《各督导小组近期重点工作》部署安排,为扎实做好垦区改革发展督导工作, 根据职责分工,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第一阶段(3-4月)重点工作

    (一)明确职责分工。督导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每位小组成员要重点跟踪所联系垦区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关注组内其他垦区工作推进情况。组内成员分工如下:组长:彭剑良,负责全面工作;成员:陈晨,负责海南垦区;林建明,负责云南垦区;许灿光,负责广西垦区;叶亚芝,负责广东垦区、广州风行集团,兼联络员。

    (二)建立联络机制。每位成员要与垦区、农场建立联系,确定每个垦区、试点农场联系人,联络员负责建立5个垦区、10个试点农场信息联络群。督导小组内部构建信息沟通交流共享机制,定期碰头、研讨、会商,及时沟通交流垦区工作推进情况和信息。

    (三)全面掌握动态。及时搜集、整理、反馈所联系垦区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重点了解各有关垦区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配套文件、试点方案等制定情况和农垦改革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申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指导垦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发展工作。

   (四)把关重点工作。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跟踪了解垦区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编制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意见,对垦区试点选择和试点方案内容、目标、实施路径等进行把关,做好答疑解惑和工作指导,为垦区扎实推进工作夯实基础。

    二、第二阶段(5-8月)重点工作

    (一)开展实地调研。及时组织督导组成员有针对性地深入垦区和试点农场,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研讨等活动,全面深入了解垦区、农场推进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地方、垦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政策宣讲、答疑解惑、工作指导。

    (二)做好专题督导。根据督导工作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做好专题督导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对各地、各垦区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推动政策有效落实。重点跟踪各省实施意见、配套文件制定情况和农垦改革发展试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抓好文件落实。

    (三)召开片区会议。组织召开督导工作片区协商会,交流经验和做法,研讨分析相关问题,形成共同推动农垦改革发展强大合力。

    三、第三阶段(9-12月)重点工作

    (一)做好宣传推介。结合各种督导活动,搜集整理所联系垦区、农场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及时报送督导快讯、典型做法、调研报告和专项督察总结等材料,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交流和推介。

    (二)紧抓督导落实。根据统一部署和督导内容要求,配合开展集中督导,对各省、垦区贯彻落实中央文件整体工作进展、成效、问题进行督导,形成督导报告。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推动解决。

    (三)做好总结汇报。按照督导内容要求,总结分析所联系垦区2016年改革发展工作推进、试验示范开展、实施意见落实等各项重点工作成效,形成全年督导工作总结。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业务学习。全组同志要全面认真学习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和部农垦局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吃透弄懂文件精神,并全面了解垦区情况,为开展督导打下坚实业务基础。

    (二)加强沟通交流。全组成员要加强与所联系垦区、农场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全面掌握垦区工作推进情况。组内要定期召开小组讨论会,交流分享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垦区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共同研究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及时总结分析。全组成员要加强对工作情况的总结和分析,每次局内集中会商前,要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小组阶段性汇报材料和年终总结报告。

    (四)做好信息报送。全组成员对垦区工作的亮点、成效、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书面材料,经组长审核批准后报局主要领导、同时抄报督导工作联络服务办公室,方便垦区间、督导组间交流、学习和借鉴。

责任编辑: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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