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40年回眸”:第十八次年会(乌鲁木齐·2005)

时间:2023-02-08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1956

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8月11日至12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全国政协环资委副主任、原农业部常务副部长、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名誉理事长刘成果,农业部总经济师、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名誉理事长朱秀岩,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理事长魏克佳,副理事长陈生斗等出席了会议。全国各垦区分会、专业委员会及50多个相关部门的8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论文和调查报告40多篇。会议由理事长魏克佳主持,副理事长陈生斗作会议小结。会上,农业部总经济师朱秀岩就我国农业、农垦的形势以及对研究会的工作要求作了重要讲话;原农业部常务副部长刘成果就企业文化促进农垦经济发展的问题作了重要报告。会议期间召开了研究会理事长会议,讨论了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召开了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秘书长贾大明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吸收新理事的决定。会议围绕“新时期农垦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战略思考”和“农场、企业经营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研究”两大主题开展了学术研讨。有11位代表在大会上进行了学术交流。


一、召开理事长会议和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研究会年会的主要内容是召开了理事长会议和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两个会议回顾了2004年11月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研究会所做的各项主要工作,认真分析了当前的农垦改革、发展、稳定的形势。一致认为,随着国家宏观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发端的、进而开展的农村综合改革已势在必行,各种新政策、新制度的出台,为农垦改革改制和加快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解决农垦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效益不高、市场竞争力较差、职工收入水平较低等阻碍农垦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问题,充分发挥农垦在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优势,紧紧抓住农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今后研究会理论研究、学术研讨、调查探索、提供政策建议的重点。据此,两个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和完成研究会下半年各项工作。一是在2005年年底完成全国农垦系统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二是编辑出版农垦优秀论文文集;三是组织好“赴法国家庭农场和服务体制考察培训团”;四是继续办好会刊《中国农垦》;五是加强同各专业委员会和垦区分会的联系,更好地为会员、理事和理事单位服务;六是印发意见表,广泛收集对研究会的意见与建议;七是做好今年工作的小结和2006年的工作安排。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秘书长贾大明所做的工作报告。

关于2006年的工作安排,研究会的初步设想:一是坚持调查研究,深入农场、深入基层,针对农垦面临的难点与热点问题,反映真实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二是以垦区分会为主,针对部分垦区、企业区域性相关联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三是组织高层次的理论研讨班;四是继续组团出国考察;五是恢复农垦旅游经济专业委员会的活动。

通过协商,会议决定:2006年研究会理事长会议在重庆市召开。会议还决定增补云南省昆明市农场管理局局长朱宝为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云南省昆明市农场管理局为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二、进行学术研讨与交流

(一)关于新时期农垦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战略思考问题

代表们一致认为:《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农垦系统要“全面推进垦区集团化改革,加快垦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是农垦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方向。目前,全国农垦系统多数有直属企业的省级垦区选择了集团化改革改制的模式,并经由地方政府授权管理垦区所属的行政事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在内部实行政企、事企分开。有的省级农垦集团公司对上代表政府行使资产所有者的权利;对下作为农垦国有资产的母体,则是企业的出资人和投资主体。有的省级农垦集团公司选择的是地方国资委为出资主体,农垦集团作为授权主体,下属子公司为运营主体的体制。经过多年的实践,农垦集团化改革在探索与创新中不断完善。有的农垦集团公司还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母子公司监管体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实践。有的代表认为,在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人员安排方面,必须使决策层和执行层适度分开;通过建章立制和委托授权,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和总裁机构的责权;实行流程再造,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和完善集团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重点是抓好董事会建设。有的代表指出,农垦十多年改革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其中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不动摇;朝着“产权清晰”的目标深化改革分步走,不停步;按照“权责明确”的要求,规范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停顿;咬定“政企分开”的目标不放松,争取把行政和社会职能移交给政府和社会;把“科学管理”的要求变为自觉的实践不松懈。有的垦区则选择股份制改造或组建控股公司,以取代行政色彩较浓的农垦总公司体制,大胆地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如组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将海南农垦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职能由农垦总公司划归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公司。由农业部为出资人,由股份公司经出资人授权,经营管理海南农垦系统经营性国有资产。并根据产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把海南农垦系统各产业进行调整和重组,组建天然橡胶产业股份集团公司、木业集团公司等若干个产业股份公司。有的垦区则采用下放所属企业,实行属地管理的方式。如河北对属地管理的农场实行多种改革模式,一是农(牧)场管理体制与区域经济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园区相结合,农场建制不变。二是将与农场毗邻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并,整合资源。三是直接在农场设立招商引资的开发区,农场体制不变。以上三种模式的示范区或管理区内,都赋予部分县级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设立一级财政。四是对一直延续“政企合一”管理体制的柏各庄的农场下放地方管理。有的代表认为,实行属地管理的垦区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促进了农(牧)场经济发展的活力,但许多妨碍农(牧)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的解决。如农(牧)场社会负担依旧沉重;农(牧)场未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范围;农(牧)场隶属关系复杂,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许多政策如人员工资偏低、扶贫、户口、土地确权等至今未能落实。

(二)关于农场、企业经营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问题

有的代表认为,农场是农垦集团经济的重要一翼。发展农场经济必须抓好以下几点:一是把农场定位为企业,争取政策,逐步分离农场办社会职能;二是把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作为农场发展的战略目标;三是大力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四是农场实行工业向园区集中,职工向城镇集中,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的三集中战略;五是农场除在集团层次组建一批龙头企业外,也可以创造适合本场特点的龙头企业;六是农场虽定位于企业,但许多行政性事务仍由农场承担,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农场公共财政管理经费来源问题。有的代表认为,农场应该实行扁平化组织管理模式。其特征是:1.组织结构是围绕工作目标而不是部门职能建立的;2.纵向管理层次简化,横向管理幅度增加;3.企业资源和权力侧重于基层;4.采用小组或团队进行管理;5.信息的底层可以直接传到顶部;6.小组团队根据需要能够及时分布到不同的岗位。农场扁平化组织结构的竞争优势在于不但能降低企业管理和协调成本,同时大大提高企业对市场和风险的反应速度。有的代表认为,在组建集团公司,将农场的主营产业划归集团后,农场必须进行分立改革,将主营产业经营职能与行政、社会管理职能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费用、核算”上彻底分开。云南农垦集团公司将下属18个农场分立为16个橡胶种植分公司和17个农场。分立后的农场行使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和部分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责任。新设立的农场职能主要体现在:管理、服务、协调和保证监督。有的代表认为,农场应该尽快实行股份制改造,以理顺产权为中心内容,以职工内部持股为主要形式,实现农场投资多元化,真正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在河南垦区,许多实行股份制改造后的农场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产权更加清晰,资本金更加充实;二是法人治理结构及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三是员工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四是生产快速发展,效益快速提高。关于农场治理结构问题,有的代表认为,农场治理结构应该包括企业治理结构和社会管理结构两个方面。目前,农场治理结构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缺乏约束机制和科学决策机制。有的代表认为,在农场应该尽快建立董事会治理结构,使农场决策、经营、监督权各司其职,防止一人说了算和决策的随意性。在农场社会管理结构上,应争取政府授权成立社会管理机构,其经费由政府拨付。有的代表认为,中央提出城乡统筹发展,并相继出台一系列扶农惠农政策,为农场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农场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出发点和目标,是要建立在有利于提高农垦职工收入水平和尽快改善其生存环境的原则上。首先要让职工从中央扶农惠农政策中得到实惠,切实提高其收入水平;二是要保持各项政策的稳定性,诸如土地承包等;三是走城镇化道路,让农场职工与城镇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发展机会、发展环境和享有公共服务;四是改善农场医疗服务水平,满足职工基本医疗需求;五是以建立职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以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为辅,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新型救助机制,确保困难职工生活无忧。六是争取依靠公共财政统筹解决农场中、小学经费不足问题,积极推行中、小学“一费制”,切实减轻职工负担;七是加大投入,兴办职工群众急需的公益事业,诸如解决人、畜饮水安全等问题,努力为职工创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生存环境;八是实行民主管理,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农垦经济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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