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垦基金”)发现个别主体冒用中垦基金名义,以投资项目或设立基金为由进行活动,给中垦基金声誉造成损害。鉴于此,中垦基金严正声明并提醒公众和投资者注意:
一、中垦基金系由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招商局集团发起设立的国家级产业基金,法定名称为“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二、中垦基金未在中国境内外设立或参与设立名称为“中国农垦基金理事会”“中国农垦经济海外发展中心”“中央财政中国农垦产业基金”“中国农垦前沿技术子基金”和“中国农垦生命科学投资管理中心”等企业或社会组织,前述主体与中垦基金及其工作人员无任何关系;
三、中垦基金主要投资于农业产业,未参与收益性物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5G、新能源、半导体等类型的投资活动;
四、如公众和投资者在与冒用中垦基金名义的主体开展活动中上当受骗,中垦基金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中垦基金保留追究冒名主体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感谢广大公众和投资者一直以来对中垦基金的关注与支持!
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金
2020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刊物编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