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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颁出首批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证

时间:2017-12-25 作者:任春香 来源:新疆晨报 点击次数:588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综合配套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第一批兵团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出,这意味着团场职工对土地的生产权升级为经营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市团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阶段性工作表彰,暨土地确权颁证现场推进会于日前在芳草湖农场召开,会上颁出了第一批共27份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证。

当天,在司法公证部门的公证下,在完成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签订等一系列流程后,芳草湖农场二十二连职工庄菊艳拿到了标明承包面积、位置和承包年限的首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测绘人员在庄菊艳和另一位职工的承包地边界,正式打下兵团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第一根界桩。

“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才感觉真的属于自己了。”庄菊艳拿着刚刚颁发的经营权证说,“这下咱地里种啥、咋种、卖给谁都是自己说了算了。”

二十二连职工王忠和种了十几年地,土地对他来说就是命根子,首次有了自己的身份地让他激动不已。连队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一开始,连队“ 两委”就邀请他一同参与监督。每一个通知、每一个文件,他都仔细阅读,签字确认、按手印,郑重而严肃。“土地确权颁证对我们来说是件大事好事,参与分地的全过程更体现了对我们职工的信任。”

职工林生说:“拿到了经营权证,地怎么种,作物卖给谁,我有了充分的自主权。”

据介绍,在原有的土地承包过程中,团场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同时又是土地的使用者和经营者,仅给职工让渡部分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承包合同一年一签或3年一签,职工生产经营自主权有限,积极性难以调动。确权颁证维护了职工权益,有利于推动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机制,激发职工群众积极性,强化维稳戍边责任感,推动兵团更好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主任赵福义介绍说,给职工颁发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证,这是兵团成立60多年来的头一回,历史意义深远。

据了解,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是落实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头戏”,土地确权颁证是团场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一环。作为兵团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整师推进试点单位,六师五家渠市立足适应兵团现代农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产业化发展需要,探索以职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实现形式,集中开展土地确权颁证工作,重新划分职工身份地,明确了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管理新机制。

责任编辑: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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