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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产业振兴关键在融合

时间:2020-06-03 作者:段景田 段博俊 来源: 点击次数:13947

编者按: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产业振兴。本文提出农垦产业振兴要构建“农业+”多业态融合发展产业体系,推进“产业公司+”农业产业主体融合发展,提出通过“二次分配”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利益倾斜。本文对指导农垦农业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这对于农垦企业产业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农垦企业产业发展取得很大成绩,同时面临一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趋同、原字号产品多、产品处在价值链中低端。究其原因,产业融合仍是浅层次,主体融合多有局限性,利益融合还不够深。本文就加快农垦企业产业融合,构建以农业资源为依托、以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的产业体系谈几点浅见。

一、构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产业体系
促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要从全产业链着眼,跨界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发展联络城乡、工农的多类型的产业业态。

一是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在推进农垦城镇化进程中,将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农业产业融合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有效衔接,引导二三产业向城镇和产业园区集中。

二是推进农业内部融合发展。要构建种植业与畜牧、水产、林业的物质—能量循环体系,坚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农牧并重的生态循环型大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三是推进农业产业链延伸。重点推进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四是积极推进农业多功能开发。要挖掘农业的景观价值、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等,加快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创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游业、健康养老等,使农垦企业不仅产业兴旺,而且人气兴旺。

二、推进农业产业主体融合发展

推动农业产业主体融合,就是要积极构建“产业公司+大农场(国有农场)+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把产业公司、大农场(国有农场)与一家一户的职工家庭农场,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化、产品加工产业化,达到产业公司、大农场与家庭农场多赢的目标。

一是要完善大农场统筹家庭农场的农垦农业双层经营体制,针对一家一户职工家庭农场分散经营,注重利用大农场的品牌、科技等优势进行整合,大宗农业生产资料采购、农业科技推广运用、主要农产品收购等由大农场统一经营。

二是构建“产业公司+大农场”经营模式,即产业公司在大农场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发挥自身的加工、渠道、品牌等优势,主要经营农产品加工和集中销售、大宗生产资料集中采购等业务。

三是构建“产业公司+大农场+家庭农场”经营模式,既促进大农场的企业化经营,职工家庭农场也获得稳定的市场渠道和物资供应而提高经营效益,同时产业化龙头企业有了可靠的生产基地,增强了市场竞争实力。

三、推进农业产业主体利益融合发展

推进农业产业振兴必须推进产业融合、主体融合、利益融合。在推进农业产业主体利益融合方面,要建立“产业公司 +大农场 +家庭农场”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构建“产业公司+大农场+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产业公司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增强了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实力,产业化经营把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内部化了,由产业公司获得。要构建利益联结机制,这些利润有一部分是基于“产业公司+大农场+家庭农场”经营效率提高、交易成本降低而取得的,这一部分利益应在产业公司、大农场与家庭农场之间合理进行二次分配。二次分配要对家庭农场倾斜,以提高家庭农场参与合作经营的积极性,不断巩固“产业公司 +大农场+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基础。

此外、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为主要产出的“产业公司 +大农场 +家庭农场”经营体系,产业公司可以探索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业价格保险等金融支农服务新业态锁定预期收益,以提高经营体系抵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持续稳健经营的能力。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经济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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