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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我国低保收入核实政策作出调整

时间:2002-10-25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021

  新华网沈阳10月24日电(记者李薇薇 张非非)民政部对我国低保收入核实政策作出调整:对连续6个月以上没有领到或者没能足额领到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养老金的人员,在其申请低保时,将不再按照过去有关规定计算其“应得收入”,一律按“实际收入”计算。   这是记者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城市贫困人口可以享受到低保待遇。   据了解,如何计算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是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以往的政策,一些职工即使没有得到或没有足额得到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等“应得收入”,但也视同得到,所以有些家庭尽管实际生活十分困难,却被挡在了低保的大门之外。   为了使真正困难的家庭切实得到保障,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国务院近日要求城市贫困家庭申请低保时,要按照“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   民政部在会议期间部署了执行这项政策的具体办法,要求对于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在职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领取失业保障金或养老金的人员,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经贸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确实连续6个月以上未领到或未足额领到应得工资或最低工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等收入,并且今后不可能再予补发的,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要按照其实际领取的数额计算家庭收入。   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表示,民政部将尽快组织和发动各地开展周密细致的调查审核工作,力争让每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都纳入低保体系,努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稿件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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