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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5-24 作者: 来源:财政部 点击次数:7880

财办监〔2024〕67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规范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业务时参考。省级财政部门可参考本指引,结合实际规范本地区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监督评价局、预算司。 

  附件:1.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 

  2.委托合同(参考模板) 


财政部办公厅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1.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

 2.委托合同(参考模板)

责任编辑: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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