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垦集团”)制定印发了《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管理办法(暂行)》。2022年底呼垦集团将农牧场土地使用权上划至集团公司,土地权属关系、管理方式、管理流程等均发生了变化。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授权呼垦集团承担国有农用地部分所有者职责。
为履行好土地所有者职责,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土地资源管理行为,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22年10月呼垦集团开始修订土地管理制度,通过前期研究、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和多次论证,2023年12月正式印发《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呼垦集团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制度和基本制度,对呼垦集团深化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呼垦集团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一、全面压实管理责任,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土地
《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围绕规划管理、权属管理、资源保护、使用经营、使用权收回、监督职责、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推动呼垦集团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有效衔接改革重点。强调土地资源保护,落实用途管制要求,呼垦集团在保障粮食安全、落实生态安全和规范土地资源使用经营行为、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等方面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权属管理。呼垦集团土地资源使用权的权利主体、权属关系、管理方式、监督职责及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明确,各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资源管理意识得到全面加强。三是全面加强精细化管控能力。推动土地信息化管理平台优化升级,耕地租赁经营管理工作不断细化。目前,土地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已收录了24个农牧场公司近7万块宗地和2万余本不动产权证书的上万条土地数据,各地块及相关数据可精准识别,实现了“一张图”呈现垦区资源现状、“一张网”展现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互联互通。土地租赁经营管理平台打通了与政府产权交易中心信息共享渠道,9千余名承租人身份信息、竞拍情况、租赁合同等都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
二、强化耕地保护利用,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石
呼垦集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与利用工作,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提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到努力实现耕地“增量、提质、增效”有机结合,再到形成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保护治理体系,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耕地资源管理方式。为依法维护所有者权益,统筹谋划农垦国有耕地保护和使用,提升国土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有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呼垦集团组织编制了《农垦国有耕地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耕地保护目标,对资源资产整体保护和高效利用进行了全面规划,有针对性地提升资源保护能力和利用水平,促进农垦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呼垦集团结合经营管理现状,制定了年度耕地使用计划,合理设置统一耕种和对外出租耕地面积比例,探索利益平衡点,积极稳妥逐年增加统一耕种面积,夯实耕地规模化经营基础。
三、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建立资源合规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促进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办法》印发后,呼垦集团制定了土地资源管理业务审批流程说明,绘制全过程流程图。重点围绕项目占地、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耕地租赁经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审批等四方面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细化各阶段、各节点工作任务和相关审批工作流程,填补了呼垦集团在土地资源管理业务审批工作上的制度空白,有针对性地解决了部分基层单位对土地资源管理业务把握不准确、执行标准不统一、报批程序不规范、沟通对接不顺畅等问题,推动呼垦集团土地资源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完善。
四、坚持“占补平衡”原则,垦区资源得到全力守护
呼垦集团充分认识土地资源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特殊意义,严格控制非农生产建设占用农用地,始终把土地资源总量不减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办法》印发以来,各类项目占地原则上采取“占补平衡”的土地置换方式进行补偿,最大限度控制农垦有限的土地资源不减少。2024年前三季度,地方政府共有9个项目占用农垦土地,计划收回农垦各类土地889.61亩,呼垦集团坚持“占补平衡”原则,加强与有关政府沟通对接,先后通过“以少补多”等置换方式争取补偿土地1163.24亩,在积极支持地方政府重点项目落地的同时,尽全力守住了垦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地资源底线。
五、耕地经营持续规范,规模化经营能力得到提升
呼垦集团始终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宗旨,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稳定粮食作物耕作面积,调整经济作物产业结构,聚力提质增效。近年来,呼垦集团耕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不断提升,集中统一耕种面积占比保持在70%左右,挂网公开竞价出租面积控制在10%以内,历史形成的各类政策田、长期田呈逐年递减态势。《办法》要求各农牧场公司对外出租耕地均经第三方公司价格评估、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出租,并制定《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范本)》,租期一年、到期收回。2024年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出租面积达59万亩,租赁费收益3.2亿元、溢价1166.7万元,实现了耕地经营管理规范化和租赁收益最大化,有效保障了耕地资源保值增值和企业健康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指导)
责任编辑:经济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