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40年回眸”:第六次年会/第三届理事会(石河子·1989)

时间:2022-09-27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0975

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第三次代表大会暨学术讨论会,于1989年9月15日至19日,在新疆石河子市举行。到会代表94人,提交论文138篇。

会议议程:一、总结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二、选举第三届理事会;三、修改研究会章程;四、进行学术讨论。

中国农垦经济研究会理事长杨煜主持了会议,副理事长许人俊受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了第二届理事会1987—1989年工作总结报告。

会议根据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关于“要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搞好经济工作”的精神,围绕“当前如何进一步发展农垦经济”这一主题展开了讨论。重点讨论农垦经济发展战略、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农垦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等问题。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农垦经济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思路。现纪要如下:


一、农垦经济发展战略问题

(一)指导思想。与会代表认为,当前,农垦经济应本着“稳定、完善、配套、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发展。稳定是发展的重要条件,在混乱中是不可能发展的。稳定包括:政策稳定、体制稳定、经济稳定。这是农垦经济发展的条件。也是改革深化的前提。当前,应强调政策和体制的稳定,确保农垦经济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大家指出,田纪云副总理今年8月在部分垦区负责同志座谈会上讲了财务包干,农工商综合经营、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场长负责制、承包经营责任制、发展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等六项政策不变,有利于指导农垦企业的深化改革和经济的稳定发展。据此,在近二、三年内不宜再出台大的震动性改革措施,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当然,不变是相对的,完善是变,调整也是变,要搞渐变,不能搞剧变。

代表们十分关心农垦企业的管理体制,认为体制的稳定,关系农垦经济事业前途与命运。实践证明,建国以来,历次政治、经济体制的变动,农垦企业都受到冲击,损失严重,大家呼吁各级领导都要接受历史的经验教训,重视稳定农垦体制,使农垦经济在稳定中顺利发展。

代表们还指出,发展农垦经济要从国民经济的大环境去考虑战略思路。治理整顿,农垦企业既会遇到一些困难,也会碰到一些机遇,企业家应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应变能力,变被动为主动,不应抱悲观态度。

(二)农业的基础地位。代表们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垦经济迅速发展。农垦企业改革了经济体制,调整了生产关系,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产业结构也作了调整,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商业和第三产业。贯彻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战略方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但是,发展中也出现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如“无工不富”的调子高,“无农不稳”的观念淡薄。有些垦区农场农业投入积极性不高,农业开始出现滑坡。全国农垦用于农业的投资也逐年减少,由1978年的54%下降到1988年的23%。农业基础建设缓慢,抗灾能力减弱,增产后劲不足。而工业发展的速度却大大高于农业发展速度。十年来,农业和工业的发展速度为1:2.12,达到或高于某些工业化国家1:2的比例关系。工业发展速度越快,所需物质、技术投入也越高。因此,大家指出农垦工业应适当降温,适当放慢速度。

与会代表认为,农垦是以“农”字当头的产业,农业是农垦的基础产业。离开农业,放弃农业,就不称其为农垦。随着农垦工业、商业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农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比例必然会逐步减少,但并不说明农业的地位不重要,更不能说农业不是农垦企业的基础产业。应当看到随着第二、三产业的兴起和发展,依赖农业的程度会越来越高,也更能够促进农业的发展。农垦企业始终不能放松农业。

在农业经济建设中,工农业发展的速度究竟多少为合适?有的代表认为,农业的速度为9,工业的速度为18,这样有利于协调发展。工业发展速度过猛、过快,从总体上看,对农业和工业都产生不利影响。

国营农场中有相当一部分地处城乡结合部,交通方便,市场广阔,它的主业是以农业为基础的食品加工业。代表们认为,这一部分城郊型农场,同样应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在战略重点上,要充分利用城郊优势,发展副食品生产,满足对城镇居民的副食品供求;在主攻方向上,以发展肉、奶、禽、蛋、海等养殖业为重点;在种植业上,发展名、特、优、新产品。在实施步骤上,要首先加速副食品基地的建设,发展菜篮子工程。

(三)内涵发展。代表们认为,农垦事业是一个开拓、创新的事业,在创业过程中,以外延发展为主是对的,没有外延的扩大就没有农垦企业的今天。经过几十年建设,通过不断发展外延、扩大再生产,农垦企业已经基本完成了企业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为农垦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从总体上看,今后不宜再把扩大外延作为发展的战略重点。特别是当前治理整顿时期,一般不宜再铺新摊子,应实现农垦经济发展的第二战略抉择,转为以挖掘工业内部潜力为主,从“外向扩大”型生产转向“内向效益”型生产。

所谓内涵发展,与会代表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加强科学技术工作,把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生产力。不断引进新技术,抓好技术改造;认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稳定现有科技人员队伍。

2.搞好工业产品的结构调整,不断开发新产品。发展为农副食品加工配套的工业,办好为城市配套的工业和农用工业。

3.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内部管理精细化、专业化、集约化。

4.了解市场信息,加强市场研究,掌握市场需求的变化规律,制定相应的经营决策,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二、家庭农场问题

(一)对兴办家庭农场五年来总的评价

与会代表对兴办家庭农场五年多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对农垦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家庭农场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哪个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农垦经济发展与改革实践的选择,有其客观必然性,其作用是巨大的。

1)结束了长期高度集中统一的体制,形成了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新格局,使国营农场焕发了生机和活力。2)打破了分配制度上的“铁饭碗”和“大锅饭”,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劳动效率显著提高。3)增强了企业和职工的承受能力。4)加速了劳动力从种植业向多种经营和非农产业转移。5)促进了国营农场产业结构的调整。6)带动了经济管理体制其它内容的改革,如劳动制度、工资制度、住房制度等。7)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8)职工收入大幅度增加。

代表们指出,在充分肯定家庭农场的巨大成就和改革方向的同时,也要看到在兴办家庭农场的过程中确实出现过一些失误,如指导思想上的急于求成、工作方法上的“一刀切”、以包代管、缺乏配套的改革措施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革的整体效果,造成了一些损失,给正常的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对上述总的评价,有的代表持不同意见,认为在机械化垦区和农场不适合办家庭农场。

(二)几个理论与实践问题

1.家庭农场性质。一些代表认为,按照职工家庭农场章程和中央8号文件所规定的标准衡量,目前多数家庭农场名不符实,其基本特征仍属生产性承包。因此叫家庭承包可能更确切一些。还有代表提出把家庭农场与一般承包户、专业户区别开来,以于更好地分类管理。一些代表则认为,把家庭农场办成具有一定经营自主权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是一个长期的发展目标,目标模式的实现,需要逐步调整、完善、提高。目前轻意地改变提法,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震荡。

2.自主经营问题。有的代表鉴于家庭农场没有多少经营自主权的实际情况,提出对“自主经营”“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等提法进行调整,重新明确农场与家庭农场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宏观政策与微观管理的一致性。有的代表认为,家庭农场的自主经营是有条件的,不是无制约的。其一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不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其二要服从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要求;其三要遵循大农场的场规场约和总体规划。家庭农场的自主经营,要有一个初级到高级、从不成熟到成熟的渐进过程,需要不断创造条件促其尽快实现。

3.两费自理问题。一些代表认为,实行生产费生活费自理,是把家庭农场办成经济实体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与过去国家出钱、职工种田的态况相比,是一个质的飞跃、在完善家庭农场的过程中,要加快两费自理步伐。有的代表认为,笼统地提出实现两费自理、加快两费自理步伐,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如橡胶从定植到投产需要七八年时间,在此期间的中小苗抚管要家庭农场达到两费自理,显然不切合实际;一些贫困农场的职工实际收入很低,别说达到完全自理,即使部分自理也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操之过急,要根据不同情况和职工承受能力区别对待。

(三)继续坚持稳定、完善、提高的方针

代表们对今后如何完善家庭农场、深化改革提出了许多意见,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代表们指出,政策多变不利于人心的稳定和生产的发展,因此一定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下一步的改革应走稳中求深的路,不要再搞“一刀切”,出现大的折腾。如果确实需要调适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偏差,也要本着有利于生产的稳定发展和顺乎民意的原则稳步进行。

2.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在改革的指导思想上,要坚持辨证法,尽量避免形而上学。各垦区和农场自然经济条件千差万别,其生产力水平、机械化程度、生产项目和职工基础等方面情况大不一样,因此对采取的改革措施和承包组织形式就不应强求一律。没有必要强调哪种形式为主,哪种形式为辅。应根据不同条件分类指导,允许多种形式长期并存,竞相发展,尊重企业和职工的探索和选择。

3.正确处理国家、农场和职工三者关系。既要注意国家和农场的利益,又不能使家庭农场负担过重。切实做到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相互兼顾,过多地给职工优惠、企业积累减少和上交指标过高,影响职工正常收入的做法都应纠正。同时,处理好大农场与小农场的财务关系,包括资金“两自”、资金有偿使用、收益分配办法、亏损处理等问题。

4.加强各项管理工作。改革不能代替管理,“完善”离不开管理。要克服以包代管的倾向,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各项管理措施要配套,二是各部门工作要协调一致,避免出现管理上的漏洞。特别是要强化生产队的管理职能,使生产队成为大农场与小农场的结合部和队内各种承包单位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要选配强有力的生产队领导班子,研究制订一套生产队的工作规划、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办法。

5.为完善家庭农场创造优化的外部环境。一是要增加农业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增强抗灾能力;二是健全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体系;三是建立农业保险和以丰补歉制度。


三、农业机械化问题

代表们认为,改革几年来,国营农场的农机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农机投资主体由单纯的国家投资转变为多元投资。2)由于投资主体变化,农机的所有制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呈现出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局面。3)农机经营形式由农场单一经营转变为农场、分场或生产队、家庭农场等多种经营形式。农机管理体制上的变化,是否有利于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回答是肯定的。即改革以来,农业机械化有了新的发展,主要体现在:1)农业机械的拥有量显著增加。2)农机作业领域不断扩大,除田间作业外,粮食处理、加工、运输、储藏等环节都有了相当的发展。3)农机化继续向纵深发展,适应于新的农业措施的机械大量增加。

目前国营农场农机化的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的问题,如农机设备老化、超期服役现象严重;农机人员减少,素质下降;农机更新资金缺乏;农机作业成本大幅度上升;一些地方的机械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下降等。代表们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内部的原因,也有国家宏观政策和外部环境的影响,有些是改革中新产生的,有些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延续。主要有:1)农机老化、超期服役是改革以前长期存在的问题。改革后,国家对农场的投资减少,国营农场资金紧张、负债经营,加剧了农机更新资金的供求矛盾,使农机老化的现象更加严重。2)国营农场实行产业结构调整,在投资结构上向第二、三产业倾斜对农业则重视不够,甚至挤占、挪用农机折旧基金和变价款。3)农机、零配件及燃料价格大幅度上涨,造成农机作业成本不断上升,同时给农机更新和正常维修带来新的困难,导致技术状态下降。4)兴办家庭农场后,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曾一度放松了管理工作,也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5)一些地方的农机工人收入偏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机工人的积极性。加之从事农业风险大,比较利益低及社会舆论等因素,造成农机工人大量流失,年轻职工不愿从事农机工作,后继乏人。

家庭农场是否影响机械化优势的发挥?一种意见是:在兴办家庭农场过程中,由于只重视劳动效益而忽视技术和规模效益,片面强调独户为主、土地均分,造成土地零散,“花花田”严重,“小地块”限制了“大机器”,影响了机械化优势的发挥。应当在坚持三个效益结合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适合的承包形式。一种意见是:兴办家庭农场与农机化发展之间确实产生了一些矛盾,但这些矛盾并不是不可克服的。通过调整家庭农场土地承包规模、承包方式方法,改用和完善协作形式,矛盾是可以逐步解决的。不能单独地考虑机械效率而退回到旧体制的轨道上去。

代表们对如何进一步发挥机械化优势,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提出如下建议。

1.明确发展方向。农业的发展以科学技术代替传统经验,以机械操作代替手工劳动,以集约经营代替粗放经营,走现代化、社会化、商品化的道路,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世界农业的发展过程看,农业机械化始终是农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也不可能出现一个没有机械化的农业现代化。与全国农村比,国营农场具有人均土地面积大、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高等特点。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农机化有了一定基础,客观上存在发展的优势。国营农场的特点决定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不仅对本身的生产至关重要,而且关系到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对广大农村起示范先导作用。因此,绝不能忽视农机化工作,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促其稳定健康发展。

2.加速机械更新。鉴于国营农场目前农机状况,必须缩短折旧年限,加速更新。农机更新资金,可通过多种渠道筹措。1)国家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拿出一笔专款扶持农机更新。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农机工业,不断为农业提供高效、节能、一机多用并符合新的农业措施要求的机械;另一方面增加对国营农场的投资,对农场更新农业机械提供低息和条件优惠的贷款。2)国营农场对农机更新发挥主导作用。农机转让款和提收的折旧基金要专款专用。同时,提收一部分利润或在固定资产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农机更新。3)从政策及管理措施上鼓励和促使家庭农场自筹资金更新机械。4)采取集资或股份制形式购买农机具。

国家应从根本上改革不合理的价格体系,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改变农业的低效益和萎缩状态,实现农机经营和整个农业的良性循环。

3.加强管理和服务。1)建立在科学基础上并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如机务工作规章、技术保养修理制度、人员配备制度、安全监理制度等。同时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办法。2)强化大农场的统一安排,搞好有机户与无机户及有机户之间的协作,以利于发挥农机系统的整体功能。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引导家庭农场走适度的道路。要经过试点,尊重广大职工的意见,不搞“一刀切”。4)注意解决机务工人与农业工人之间收入倒挂的问题,将机务工人的收入与最终生产成果挂勾,以提高机务工人的工作责任心和生产积极性。5)稳定和充实农机队伍,增添后备力量,并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其技术水平。6)家庭农场无力购买的大型农机具由农场掌握是必要的,但对过去把农机具转让给职工的做法不宜一概否定,也不要硬令收回,否则会带来新的损失。7)加强对家庭自购农机具的指导。个人购买农机应按照农场统一规划进行,在选型配套上接受农机部门的指导和管理,防止盲目购入状态不好、性能差的机具。


四、农垦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

改革十年来农垦经济发生了显著变化,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农业的优越性进一步发挥。农垦企业改革的路子是正确的,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方针富有生命力,形势确实喜人。但喜同忧往往同时存在。尤其是近年来,银根紧缩,生产资料大幅度涨价,产品成本加大,产值上升,效益下降的趋势突出,加之银行贷款利率高,离退休职工进入高峰期,农垦企业负担越来越重,管理体制又动荡不定,农垦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日益严峻,有许多问题已经成为农垦经济发展的障碍。代表们希望各级领导不能只看大好形势,而应面对现实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改善农垦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

与会代表认为,农垦经济的外部环境主要有: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企业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农垦经济发展的政策法治等政治环境,能够坚持责、权、利统一,为发展农星经济服务的管理体制等。

(一)法律保障问题。建国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垦企业的经济建设与发展作过一些规定,但由于没有专门立法,这些规定缺乏权威性,执行起来困难重重,致使农垦企业的财产、合法权益和职工的安全,得不到法律保护,严重阻碍了农垦经济的健康发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重点指出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农林水产企业。但针对性不强,没有体现农垦企业的特点,很难适应农垦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在当前加强法制建设的情况下,代表们希望国家尽快为农垦企业立法,为农垦经济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财务包干问题。与会代表一致肯定财务包干政策对农垦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增强了国营农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希望“八五”期间继续执行财务包干政策,理由如下:

1.全国各垦区之间、农场内部各企业之间,实现盈利的水平很不平衡。以湖北农场为例,1988年全垦区盈利1.36亿元,但在49个国营农场中,五大家的盈利占了盈利总额的60%,其余44家占40%。全省800多个农垦企业平均盈利17万元。显然,如取消对垦区的财务包干政策,大部分农垦企业将会微利甚至亏损。

2.农场负债过多。农垦经济近几年发展快,除了自我积累以外,有相当一部分是靠基建贷款增加的项目,现在进入了还本负息高峰。如取消财务包干,将使部分新建企业难以为继。

3.农垦工业近几年新建的项目、大部分还没有完全配套;过去兴办的老企业、设备老化、技术陈旧,迫切需要进行技术改造,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4.各农场流动资金严重短缺,主要靠银行贷款维持生产。在银行利率提高的情况下,农垦企业的盈利水平,必然相对降低,如取消财务包干,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将无利可图。

5.近几年来农田水利失修、地力下降、农机老化、抗灾能力减缺;还有大量的荒山,荒水、荒滩等农业资源有待开发,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三)资金问题。代表们在讨论中认为,在当前国家紧缩银根的情况下,资金问题已成为农垦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大家提出了三个改善的办法:

1.重新核定流动资金,实行差别利率,降低农业贷款利率,扶持发展农业。

2.在国营农场比较集中的地区,推广黑龙江省建三江垦区的经验,开办农垦银行。

3.在农场内部推广建立结算中心或建农场内部银行的办法。

(四)管理体制问题。多数代表认为农垦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主要表现是:责、权、利不统一,管企业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企业;权利和义务不同等,农场按政策向当地交纳税金、产品,但一些地方政府却不按政策偿还和投入;有的不该缴的费用,当地政府却要农场上缴等等。

如何理顺管理体制?代表们见解各不相同。有的主张本着有利于为农垦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建立政企合一、与农场规模及当地环境相适应的政权机构,管理场内的政权事宜,行使政府职能。有的则持不同态度。认为,从政企分设的大前提出发,农场是企业,企业就要交税,提供产品,讲求经济效益,建立政权只会增加负担,增加麻烦。搞得不好,政府不仅不能为发展农垦经济服务,还可能增加内耗。还有同志认为,农场建立政权,也不能理顺管理体制,还可能降低农场级别。因此主张搞大中型企业、或搞垦区计划单列等形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代表们认为,农场建立政权,是一项重大改革,应持慎重态度。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必须强调从实际出发,在理顺管理体制的时间、形势、方法上应继续探索,不宜简单从事。


责任编辑:农垦经济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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