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好农场大事记

时间:2020-09-29 作者:王自文 来源: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点击次数:6974

司马光在《进书表》中说:“关国家盛衰,系民生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谓之曰大事。农场大事记是农场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事记,记大事、要事、新事,反映社会变革主线,构成全志之径,是志书的索引、纲要,写好大事记,意义重要。

一、编写大事记的意义

(一)大事记是农场志书的索引。农场大事记是依据现存的档案文献、传世史料和口述史料等信息,将过去年代的大事进行追忆记述、简明扼要地按时序排列起来,相比卷帙浩繁、事丰类广的农场志书,大事记更便于检索。

(二)大事记是农场志书的重要素材。农场大事记按照时间顺序简要记述农场在一定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事件,帮助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回顾、考察过去的工作,便于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补充档案史料的不足,为编史修志积累资料。

(三)大事记是农场志书的纲要。大事记是志书编写的关键,大事记以时为经,以事为纬,横联人事,纵贯古今,串联起农场从古至今方方面面的情况,具有纲举目张、彰昭源流的作用,在志书中占有重要位置。

二、大事记的编写内容

(一)大事记的编写难点。编写大事记的突出难点是大事收录标准的分寸拿捏。大事是一个模糊概念,哪些是大事、哪些不是大事很难确定一个明确界限。需要在收录大事时,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材料精准齐全不遗漏。

(二)大事记的主要特点。农场大事记可归纳为“大”、“要”、“特”、“新”、“奇”五个方面的特点,编写农场大事记要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丑事不弃,既要有特点,因时、因事、因地进行鉴别精选,又要全面反映历史真相。

(三)大事记的收录内容。大事记必须是规模大、影响大、意义大的事件,农场大事记收录事项应包括:农场机构的建置、沿革和体制改革;垦区行政区划和变动;农场的法令、文告以及垦区涉及农场的法律法规;影响农场决策方向的重大会议和活动;农场主要干部任免和先进模范人物表彰;农场经济建设的标志性统计数据、重大工程项目;农场的重大发明创造和重大科研成果;农场文化教育的建设成就及其变化;农场遭遇的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等。

三、大事记的编写要求

(一)大事记的著录要素。(1)时间。在记述一件事件的内容时,先将时间标出。所记事件发生时间明确的,要写明具体的某月某日;发生日期不明确的,则以旬、月、季或年来表示。大事记忌用“最近、近日、月初、月末、上旬、下旬”等不确切的时间表述。(2)地点。事项发生的地点通常要以标准行政区地名为准,历史地名与今名不相对应或已更名的,要加括号标注今名。大事记一般不出现标准地名之外的地名。(3)人物称谓。称谓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公文称谓标准,不能使用口语称谓,对自然人要直称其姓名,名后不加同志或职务。对机关机构,要尽量使用规范的全称,使用习惯上的简称时也要统一称谓,不能出现同一机构多种称谓。(4)事件记述。大事记语言要简明扼要,做到“述而不论”,用最精炼的文字,讲最清晰的事实,不加任何评说,慎用褒贬毁誉之类的形容词汇。大事记中出现的度量衡单位,要符合国家对文史出版物的相关规定,注意叙事中出现的数字书写规范。(5)附注。附注是编纂者对叙事项的内容所作必要说明。例如,度量衡的换算关系,稀见资料的出处,存疑事项的补充说明等。

(二)大事记的编写要求。一要实事求是。编写大事记目的是为今人立镜,为后世存史,因此首先要求做到的就是实事求是。未经查明核实、以讹传讹的事项不能记入大事记。二要简明扼要。大事记切忌述而不作。大事记应记载大事,不是大人物记,应只记事实,寓褒贬于事实之中,不作评论。大事记要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琐事不记。三要与时俱进。农场大事记大多时间跨度涉及半个多世纪,其间经历许多政治运动和社会变革,这就需要编纂者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作出与时俱进、匡正勘误的修订和说明。四要把握政策。对农场大事记可能出现的国界、领土、民族、宗教、历史人物的甄别评价、列入保密范围及内部未公开的资料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叙述,不能在政治上、政策上出现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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