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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农村投融资典型做法

时间:2021-02-08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点击次数:115203

编者按:2020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中农发〔2020〕10号),加大政策谋划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多元渠道扩大农业农村投资,形成了一批影响较大、效果明显、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和宝贵经验。按照唐仁健部长批示要求,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对甘肃、浙江等7个典型省份的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现予以转发,供垦区学习借鉴。



聚焦脱贫攻坚  创新工作机制 
努力推进农业保险和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建设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甘肃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着力构建农业保险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加快发展农业保险,为产业扶贫保驾护航

一是紧扣脱贫攻坚,科学设定政策。结合省情实际,省委省政府研究提出了“成本垫底、收益托底、六大产业全覆盖”的农业保险总体思路,围绕“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制定出台了《甘肃省2018—2020年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甘肃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农业保险配套政策体系。

二是积极筹措保费,推动政策落实。甘肃省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2018—2020年,省市县三级财政共筹措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28.6亿元(省级14亿元、市县14.6亿元),三年来累计515万户农户参保,实现农险保费44.94亿元,理赔31.31亿元,直接受益农户319.3万户次。特别是2020年,在遭遇连续暴雨、洪涝等重大灾害的状况下,82.95万户(次)受灾群众及时得到了保险理赔11.48亿元,其中50万户(次)贫困户获得赔款4.74亿元,有力保障了特色产业稳定发展和贫困户如期脱贫。

三是提高保障标准,努力扩大覆盖面。在“增品扩面”上,将保险补贴品种从2018年的69个、2019年的80个扩大到了2020年的96个,并按照“贫困户全覆盖,逐年扩大规模”的原则,明确所有中央补贴品种的参保率达到35%以上,使越来越多的农产品有了保本保收的托底保障。在“提标降费”上,按照普惠和特惠相结合的办法,推动18个中央和省级补贴险种提高保额、降低费率,幅度平均达到30%以上,对贫困户参保给予缴纳总保费的10%的特殊优惠,确保了每一户贫困户都能“保得起”。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力量。一方面建立了省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1个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农业保险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了县级政府作为农业保险实施主体的工作机制,将农业保险“承办机构选择权”连同“计划任务”、“保费补贴资金”全部下放,充分调动县级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在全省15788个行政村全部组建农金室,与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共同服务农户承保理赔工作,打通了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有力保障了全省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工作的进展。

二、大力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积极谋划政策,突出支持重点。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甘肃省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扶持全省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发展的意见》,聚集贫困地区,聚焦特色产业,把苹果、蔬菜、马铃薯等鲜活农产品作为保鲜库建设的重点进行倾斜支持;聚焦产后损失率大的品种,把天水等花牛苹果主产区作为建设重点,予以重点支持。

二是强化资金统筹,加大建设投入。2018年以来,甘肃省累计整合各类渠道财政资金11.95亿元,撬动社会投资40亿元,新建果蔬保鲜库等冷链设施2195个,全省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储藏能力将达到593万吨。省农担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提供融资服务,为审批通过的贷款申请人提供免费担保,有效助推了农产品冷链体系建设。

三是注重田头建设,保护农民利益。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和村一级建产地田头保鲜库,便于农户就地就近采摘储存,实现错峰销售,使采摘期特色农产品实现均衡批量有序上市,降低和化解由于农产品集中上市造成短期市场供需失衡和价格下跌的风险和压力。由于冷链体系建设到位,极大地提升了议价定价能力,2020年天水市和陇南礼县花牛苹果主产区通过新建保鲜库117座,花牛苹果平均收购价格4.0元/公斤,较去年上涨66.7%。

四是创新带农机制,提升产业效益。甘肃省冷链体系建设目前主要有龙头企业经营、贫困村专业合作社持有经营(折股量化到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经营三种模式,初步形成了“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联农带农为农机制,运营上基本满足了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同时,创新运营服务机制,组建特色农产品产销协会,不断培育壮大营销队伍,建立产销形势研判和发布机制,为农产品仓储冷链保鲜设施发挥作用提供多层次服务,确保建得好、用得上,建设主体有效益。

三、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工程,引入产业发展资金活水

一是聚焦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信贷支持模式。2017年,甘肃省启动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工程,用于发展农村富民产业和县域经济,支持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对农民增收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企业发展。通过省金控集团参股或控股市县担保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构建省市县三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并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小额担保业务生力军作用,建立完善“政银担企”四方风险联动分担机制,推广“见贷即保”模式,探索“先担保、后抵押”模式,并积极探索将大型农机具等纳入抵质押和担保范围。同时,各县区设立风险补偿金制度,按银行放款额度一定比例存入放贷银行专户,用于承担20%的县域特色产业贷款发生的担保代偿责任。为强化激励约束,金融监管部门将特色产业贷款政策落实情况作为金融机构年度综合评价内容,对贷款政策落实好的金融机构,在各类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中给予支持。截至2020年11月末,全省累计发放特色产业贷款1270亿元,提前实现1000亿元特色产业贷款发放目标。

二是及时摸排贷款需求,积极推荐优质项目。为落实好特色产业发展贷款等工程,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建立了全省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项目库,指导各县市围绕“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优势产业,按照“龙头企业申报、县区筛选审核,市州复核、农业农村部门审查汇总推荐”的程序,积极摸排企业贷款需求,不断补充完善和调整项目内容,并要求县市区政府按照“谁推荐、谁服务、谁监管”原则,加强对产业化项目和龙头企业培育的服务和监管。目前,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3批共推荐龙头企业1908家,经省级审查,入库企业1865家,贷款需求764.8亿元。入库项目分批提供各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贷款支持。

三是强化政银企对接,积极搭建沟通平台。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先后组织召开了四次联席会议,22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专题研究银政企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对接事宜。省农业农村厅先后与省发改委、省农发行共同签订三方合作备忘录,就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甘肃特色产业扶贫达成合作意见;与省邮储银行达成合作协议,设立“农牧邮储产业贷”专属信贷产品;协调省农发行、省农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等与省金控融资担保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多方合力推动贷款落实;指导县市区政府依托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和金融服务指导员,协助银行做好信用信息采集、贷前调查、贷中管理和金融产品的宣传等工作,形成了省地方金融局和省农业农村厅牵头,金控、银行、企业等互相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特色产业工程贷款落实提供了保障。

四是引进培育龙头企业,着力奠定贷款信用基础。坚持 “外引”和“自建”相结合,新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200家以上,力争每个贫困县依托主导产业引进和培育1户大中型龙头企业,将龙头企业培育任务分解至县区,通过引导龙头企业科学布局、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创建农产品加工业强县、落实扶持政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进行支持。积极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的融资、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并指导市州、县区整合涉农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先建后补和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给予扶持。截止2020年12月底,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新增228家、达到3096家,其中贫困县新增龙头企业200家、总数达到2946家。




统筹多元投入渠道 
高水平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浙江省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投资,坚持财政支农、金融助农、保险护农和资本强农,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高质量促进农业农村发展,高水平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十三五”期间,全省农业投资1093.50亿元,比“十二五”增长3.36%。2020年前三季度,全省农林牧渔服产值2253亿元、增长1.6%,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05元,增长5.8%,

一、强化财政支农引导作用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做大盘子,做优结构,做强绩效,切实有效争取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整合设立百亿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全面推行和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绩效管理”模式,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全面实施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和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十三五”期间,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扶持资金总量达398亿元,其中省级资金208.15亿元,中央资金189.85亿元。积极鼓励各地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农业农村建设,2020年全省发行用于农业农村的地方政府专项债达97.38亿元。

二、着力构建农银合作机制

协同运用融资担保、基金投资、抵押贷款等金融手段,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联合人行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20条措施,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考核,指导省级31家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力度。联合省农信联社,在采集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户籍地址、户号等5项基本身份性信息的基础上,推行“无感授信、按需增信、随时用信”,全面开展农户小额普惠贷款,实现农村普惠授信全覆盖。截至2020年11月末,全省普惠授信服务农户908.22万户、授信总额1.43万亿元,每户农户享有至少3万元的授信基础额度;已用信农户299.07万户,占授信户数的32.9%,总用信额度5895.91亿元。深化开展与省建行、省农行、省农信联社等金融支农战略合作,协同加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力度,总体授信8000多亿元。积极优化金融服务,大力推进产品创新,努力打通农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扩面增贷提质和主体信用信息化体系建设,开发并组织实施“粮农贷”、乡村振兴金融新产品“E农贷”等专属产品,提供政策性融资增信担保。截至2020年11月底,省农业担保融资公司在保余额53.53亿元,在保项目近1.98万个,其中政策性业务占99.8%。

三、深化推进农险政策保障

优化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机制,深化拓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和创新农险经营机制。坚持传统险种和创新险种统筹推进,建立健全考核激励体系,重点推进全省普适性险种,积极鼓励各地开办特色险种,努力扩大农险覆盖面、受惠面,并将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列入市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发挥了农业生产“安全网”和农民增收“稳定器”作用。“十三五”期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达43亿元以上,提供风险保障2003亿元,受益农户65万户。创新“银行信贷+保险保障+政策补贴”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活体抵押等新型抵质押贷款创新,盘活生猪等活体资产融资价值。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辖内共发放生猪活体抵押贷款112笔,贷款余额1.21亿元。

四、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充分发挥支农政策的导向带动、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和百亿乡村振兴基金的引领撬动作用,吸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资源要素参与投入农业农村建设,投资乡村振兴。如温州市通过集中实施一批农业重大项目,带动农业有效投资85.4亿元;台州市去年共谋划150多个农业招商引资项目,拟投资总额达150多亿元;湖州市南浔区专门成立了农业“大好高”项目推进组,对农业“大好高”项目实行“一企一策”给予支持。

创新“农业大数据+金融”支农模式 
积极破解农业农村融资难题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以来,针对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黑龙江省在农业农村部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项目支持下,联合哈工大和建设银行等9家银行,建成“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平台”,探索出“农业大数据+金融”支农模式,累计线上发放贷款超过200亿元,服务农业经营主体达15.4万个,其中2020年发放贷款156亿元,有效满足了疫情防控期间农户信贷需求。

一、推动模式创新,着力打通金融支农新渠道

依托农业大数据中心,开发农业金融服务平台,实现政府与金融机构数据共享。一是共享数据。2017年,在省领导的强力支持下,原省农业厅在全国率先成立农业大数据管理中心,实现了农业行政管理数据脱敏脱密后集中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发农业金融服务平台作为统一数据接口,支持建设银行等共享有关农业数据,创新信贷产品。二是线上抵押。抓住农村土地确权的政策契机,开发全省土地流转抵押系统,实现鉴权、授信、抵押、放款等全流程线上操作。三是在线申请。农民通过手机APP申领贷款,可“随借随还”“按日计息”,贷款周期大幅缩短,农民贷款成本大幅降低。四是精准授信。金融机构根据农户申请,通过农业金融服务平台,调用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等农业数据,多维度为农业主体画像,在线精准授信放款。

二、推动产品创新,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补短板

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三农”领域和农业全产业链多个环节,创新推出18款农业大数据金融产品,促进金融与农业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一体推进。一是针对不同客群开发产品。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出地押云贷、农信云贷,面向农民推出地押快贷和信用快贷,提高信贷的针对性。二是针对农村急需创新产品。首创推出“农机过桥贷”“蔬菜大棚信用贷”等产品,使农户在政策资金还没到位的空档期也能得到信贷支持。三是针对农村经营拓展产品。围绕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推出“粮易融”,围绕农资经销批发采购推出“农采云贷”,逐步推进大数据金融服务对农业经营主体和产业链条的两个全覆盖。建设银行开发的“地押云贷”和“农信云贷”,通过“建行惠懂你”APP线上申请,不到两年发放土地经营权贷款168亿元。

三、推动服务创新,着力确保农民群众得实惠

坚持从方便农民、惠及农民出发,让通过省农业金融服务平台贷款的农民,实现“四省”。一是省事。农民信用等级一经评定,即可获得融资资格,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最高可贷300万元。二是省时。通过APP线上实时便捷操作,24小时全天候服务,最快三分钟资金到账,将手机变成了农民的“新农具”。三是省钱。2019年年利率平均4.5%,2020年疫情期间,再优惠到4.17%,农民节约利息支出约6亿元。四是省心。过去,农民贷款要找关系、托门路;现在,农户线上自助办理贷款,避免了人为干预,让农户“办事不求人”“借钱有尊严”。

四、推动机制创新,着力强化金融服务优环境

省委省政府对金融支农创新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提出工作要求,并作出专门批示,省直各部门摆上重要日程。一是建立联动机制。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银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和银行、大学、企业多方联动,近几年来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保障了金融支农创新的需要。二是建立运营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抓总,大数据中心负责数据集中和储存管理,农投集团、哈工大组建服务公司负责具体运营,金融机构出资支持平台硬件建设,保证了平台的顺畅有序运行。三是建立推介机制。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各金融机构,赴各县召开了1000多次现场会,2020年疫情期间开通线上视频培训,培训覆盖10多万农民,让更多农民了解使用平台服务。四是建立通报机制。定期调度全省农业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和贷款情况,市县排序,全省通报,督促引导各地应用“农业大数据+金融”模式。


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
大幅提升农田建设质量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江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提出的“要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的重要指示,围绕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省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的基础上,用市场手段创新融资方式,在全国率先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破解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难题,以实际行动落实“藏粮于地”战略。截至目前,已累计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券78.39亿元,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580万亩,按时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建设任务且取得显著成效,2018、2019年度连续两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主要做法是:

一、勇于担当,推动专项债政策落地

2017年以来,江西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规格,由省政府一把手亲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协调资金筹措事宜。2019年,为适应国家政策变化,江西借鉴已发行的土储债、棚改债等经验,组建以省政府牵头,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专班,深入挖掘高标准农田收益能力,积极探索“以田养田”的模式,在省级层面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相关财政资金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达亩均3000元。2019年7月,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的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益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全国首只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募集资金29.41亿元;2020年1月,又发行专项债募集资金48.98亿元。目前,已全面启动新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筹备工作。

二、强化引导,确保专项债良性运转

新增耕地指标出让收益和耕地质量产能提升收益,是偿还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的主要来源。在项目设计时,江西按照“控占量、挖存量、扩增量”的建设思路,尽可能减少线状地物的占地面积,最大限度提高项目新增耕地率。同时,要求严禁在生态红线内产生新增耕地。在项目施工时,严格实行先表土剥离再回填程序,保持耕作层肥力;土地平整后,每亩可安排不超过100元的土壤改良资金,对农田进行培肥,促进地力提升。同时,江西出台了《跨设区市补充耕地省级统筹调剂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明确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和产能提升指标交易收益,优先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债券偿还等。据统计,全省2020年建成的290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4.91万亩,新增耕地率达1.62%,耕地质量平均提高了0.01个等级,预计新增耕地、产能提升指标交易收益可达71.7亿元,足以覆盖本年度发行的专项债本息。

三、建好项目,提高专项债使用效益

近年来,江西按照“进度要快、质量要高、效益要好、监管要严”的要求,坚持“建、管、用”一体,严把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关,建立了省级“定期调度、对接督导、挂点督查”三项督导机制,完善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办法》《建设规范》等系列管理制度,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指导意见》,建立了“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管护机制。创新高标准农田“田保姆”模式,明确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列入省对市县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粮食安全考核内容,采取县级自验自评、市级全面验收、省级抽查三级考核的办法,全面客观评价项目建设成效,并每年筹措资金2.37亿元,对排名前20位的县(区)进行资金奖励。

四、加强管理,保障专项债使用安全

结合政府债券发行管理要求,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区)政府为举债主体,负责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按时还本付息。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债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程建设。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全省重点审计项目,省审计厅每年随机抽取11个项目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严厉查处套取、挤占项目建设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并制定印发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廉政纪律“十严禁”》,对资金管理和使用划“红线”、亮“底线”,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以重大项目建设为牵引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近年来,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以重大建设项目为牵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支农投入机制。截至2020年9月底,全省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157.9亿元,同比增长69.5%。

一、加强系统谋划,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将实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先手棋和重要抓手,从省级层面进行系统谋划和整体设计,推进以项目集聚资源、要素,构建省统筹、市县落实的重大项目建设格局。

一是精心谋划设计重大项目包。广东省将2020年作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年”,谋划提出粮食生猪产能、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农房管控、风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包。

二是统筹疫情防控和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在物流方面,积极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对防疫期间运送重大项目建设物资的车辆予以优先快速通行保障。在用工方面,大力开展“就业扶贫助复工”行动。在用地方面,创新出台农业农村项目用地政策文件,落实了每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50亩以上建设用地指标等措施。

三是实行重点项目集中开工。2020年6月3日,组织全省763个农业重大建设项目集中开工,项目投资总额达到3568亿元。

二、加大统筹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

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投融资渠道,推动财政、金融、社会等各类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合力支持“三农”发展新格局。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办大事力度。2020年,统筹安排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共20亿元,支持120万亩高标准农田和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农田建设;8.03亿元支持早稻扩种,超额完成部下达扩种50万亩的任务。继续安排了省财政资金25亿元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148亿元用于开展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共向省级申报涉农项目13512个,拟申请使用省级涉农资金768亿元。

二是扩大政府债用于农业农村项目规模。动员各市围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智慧农业、沿海渔港、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谋划设计专项债项目,做实项目库储备。省级财政资金对发债项目或地区予以适当倾斜。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领域立项实施的专项债项目59个,实际使用专项债额度36.59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项目20个,使用债券额度8.31亿元。重点投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冷链物流和流通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截至2020年12月10日,全省农业农村领域共储备专项债项目240个,总投资1383.65亿元,申请专项债额度496.95亿元。

三是发挥农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广东省在2017年设立了全国首只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省财政分年度注资100亿元,引导带动金融、工商等社会资本投入,基金总规模将达到300亿元。目前基金已经累计撬动社会资金130多亿元,重点支持了一批生猪、种业、农产品加工等经营性股权投资项目。

四是发挥金融机构协同支农作用。省农业农村厅推动27家银行、基金等机构联合发起成立了全国首家金融支农联盟,打造农业特色贷、农业险和农业担保、农业投资等金融精准支农产品、组合套餐。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涉农贷款余额达1.48万亿元,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2198.99亿元,较年初增长25.27%。

五是发挥农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制定出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省级补贴险种增加到28个,省内种植的所有岭南水果、所有水产养殖品种和茶叶都纳入保险补贴范围,并大幅度提高了补贴标准。2020年1—10月,全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1.43亿元,同比增长26.95%,为农业生产提供了926.75亿元风险保障,同比增长36.35%。

三、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投资效益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在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中,广东省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评价和过程管理,建立完善起了一套立项前绩效申报、实施过程中期评估、项目完成后验收评价的分级分期监督管理制度,有效保障项目推进。

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将农业农村项目投资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采取通报表扬先进、督导约谈后进、资金用地倾斜等措施,奖优罚劣,督促市县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

推进全域乡村振兴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从2018年四川省发行全国第一支乡村振兴专项债以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抓住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快速扩大的政策机遇期,加快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拓宽乡村振兴资金筹措渠道,推进全域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已通过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募资157.96亿元,主要投向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全域乡村振兴等139个农业农村领域重点项目。

一、领导重点关注,部门主动作为

四川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专项债工作,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研究,建立跨部门专项债联动协调机制。省农业农村厅作为重要成员,推动将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在全省专项债发行一盘棋的大局下,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专项债工作。

一是设立工作专班。为加快推进全省乡村振兴专项债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乡村振兴专项债工作前期指导、推进情况定期调度、发债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督导等工作。

二是找准支持项目。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高标准农田建设、仓储物流建设、宅基地制度改革等重大项目和试点,探索以农业土地整理、产业经营、社会化服务等收入为收益来源,并将高收益项目和低收益、无收益项目进行组合,实现项目收益自求平衡。

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在安排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时,优先支持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的地方,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将设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等金融创新模式,作为省级星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定指标,鼓励各地通过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筹措资金。

二、把控关键环节,提升工作效率

一是建立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储备机制。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聚焦重点领域,谋划重大项目,建立“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库,择优储备符合发债要求的农业项目。

二是分级审核纳入储备库管理。完善“一案两书”等前期工作,经本级政府审定后纳入省级专项债发行储备库。省农业农村厅配合财政厅、发改委、人行、承销团金融机构、发行场所等对储备项目进行评审,将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纳入发行备选库。

三是确定发债项目及资金需求。在地方发债额度内,按照纳入发行备选库项目轻重缓急,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当年发债项目及金额计划,做好发债前准备工作。

四是发行后纳入专项债执行库管理。鼓励合作银行积极购买乡村振兴专项债。成功发行的专项债项目转入省财政厅专项债执行库管理。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督促项目单位按时还本付息。

三、盘活农村资产,引入金融活水

积极探索创新,盘活农村资产,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活水,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利率基本在3—4%之间),形成了三大发债融资模式。

一是以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探索将土地收益作为项目主要收入来源的泸县乡村振兴专项债模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将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专项债结合,有效盘活了闲置宅基地资源,筹措乡村振兴建设资金,同时稳妥解决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解决用地需求。

二是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探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效益为主的眉山市东坡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模式,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项目建成后的农业设施租赁、农产品销售、旅游、服务收入等作为主要收益来源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

三是将高标准农田、农业园区、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等打捆包装,探索基于项目多元化综合收益发行的井研现代农业建设模式,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通过新增耕地指标出让收益、产业经营收入、数字农业园和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的服务性收入综合形成项目收益。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既有短期就能见效的新增耕地指标出让收益,又有长期经营产生的产业经营收入和服务性收入,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构建农银企产业共同体

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为破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贵州省创新推出农银企产业共同体模式,即以农业项目为载体,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有效捆绑,形成资源高效利用、资金多元投入、利益紧密联系、优势充分发挥的产业共同体,在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方面做了积极探索。

一、立足“三大优势”,集成农业农村资源要素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和贵州农村产业革命的纵深推进,为农业产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和优势。一是政策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密集出台了金融支持“三农”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进金融支农政策创新创造了良好环境。二是组织领导。贵州建立省委省政府领导领衔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工作机制,由12位省领导领衔推进12个特色产业发展,预算安排12亿元产业发展资金,强力推进农村产业革命。三是产业基础。大力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发展,目前贵州茶叶、辣椒、蓝莓、李子等农作物种植面积均在全国前列,为引入金融和社会资本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创新“四项机制”,构建农业农村多元投资格局

农银企产业共同体创新的基本理念是:以企业为基础、以项目为载体、以利益为纽带、以创新为动力,形成资源高效利用、资金多元投入、利益紧密联系、优势充分发挥的产业共同体。遵循的主要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整合资源,共同发展;优势互补,专业管理。

农银企产业共同体的运行机制包括4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实施主体创新。地方国有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特殊项目公司即SPV产业项目公司,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组织实施农银企产业共同体项目。二是资金筹措创新。项目总投资以“226”比例构成,即地方国有企业出资20%、社会资本出资20%、银行贷款60%。三是融资模式创新。鼓励银行贷款“125”供应链金融模式,“1”指SPV产业项目公司为主体;“2”指以农用地经营权、生物性资产为抵押物;“5”指以土地综合性长期收益、资源沉淀增量收益、上下游资金闭环运行收益、农业保险功能、农业担保作用为增信措施。四是利益联结创新。地方国有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在项目区内以“1144”分配方式分配,即10%分配给村集体经济、10%分配给贫困农户、40%分配给流转土地的农户、40%用于自身发展。

三、实现“五方共赢”,激发农业农村投融资活力

一是转变投入方式,放大了财政资金效应。既能对财政资金实行有效监管,又实现了财政资金1:5的放大效应。目前实施的项目共投入财政资金7.69亿元,预计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30.76亿元。

二是资金闭环管理,提振了银行贷款信心。实行“125供应链”金融模式,提供了优良的金融环境,通过资金闭环管理,为银行拓展了业务、增加了客户、拉来了存款。

三是利润效益丰厚,激发了社会资本活力。社会资本投资实现1:5放大,可获得总投资60%的纯利润,实现资本金收益的3倍放大,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的积极性。

四是盘活集体资源,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国有资本方利润的10%分配给村集体,让村集体的“死资源”变成了“活资产”,极大地带动了村集体增收。

五是强化利益联结,带动了农民群众增收。通过实施农银企产业共同体项目,老百姓得到土地流转费用、企业效益分红、打工务工收入等实实在在的好处。



责任编辑:经济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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