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21年第4号发布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该标准将代替GB 2763—2019于2021年9月3日实施。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2,4-滴丁酸等81种农药;增加了2985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加了7项检测方法标准,修订了2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了2项检测方法标准;增加了2,4-滴丁酸等66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修订了原标准中噻唑磷的中文通用名、2,4-滴二甲胺盐等3种农药的英文通用名;修订了原标准中194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修订了原标准中吡氟禾草灵等12种农药残留物定义;修订了丁苯吗啉等4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2甲4氯(钠)等17种农药的部分限量值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噻草酮等3种农药的限量值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修订了规范性附录A,增加了小麦全粉等20种食品名称,修订了15种食品名称。
责任编辑:质量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