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财政专项预算资金按经济分类
执行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垦区: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布置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06〕50号)、《关于下达2008年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的通知》(农财预函〔2007〕47号)有关要求,请各有关垦区于2008年1月25日前,将2007年度的 “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执行明细表”(附后) 报我局(附电子版);于2008年2月18日前,将按经济分类执行情况总结分析材料(包括年中追加的项目预算)报我局(附电子版)。对总结分析材料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重点分析预算与执行的差异,并详细说明原因,对跨经济分类类别的调整原因要重点说明。
二是分析材料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基本情况、原因分析、相关建议。
三是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四是项目垦区务必按合同要求的经济分类科目填报“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执行明细表”。
五是有关材料同时报我局对应业务处室及财务处。
附件下载: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XLS
农业部农垦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杨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