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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情况2017年第二十一期——浙江余杭农林集团:坚定不移推进农垦区域集团化改革

时间:2017-07-18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垦局 点击次数:21995

农 垦 情 况

第21期

  (农垦改革发展专递第35号)

  农业部农垦局    2017年7月5日

编者按: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明确指出,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是新时期农垦改革发展的主线。近年来,已组建企业集团的垦区不断完善集团化改革,部分国有农场归属市县管理的垦区也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要求,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集团化改革路径,在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农业产业公司上取得积极进展。

浙江农垦杭州余杭农林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余杭农林集团)是余杭区政府直属国有农垦企业,统一管理区内13家国有农场、2家国有林场。一年多来,余杭农林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组织开展农业部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在推进农垦区域集团化改革方面进行大胆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现将浙江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总结的余杭农林集团改革做法和经验相关报告印发,供各地在推进农垦改革发展中学习和借鉴。

  余杭农林集团:坚定不移推进农垦区域集团化改革

近来年,余杭区通过系统性整合区域内15家国有农林渔场资源,以农场产权制度等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实行国有农林渔场集团化公司化经营,国有农场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总体实力得到增强,发展后劲更加强劲。目前,已经建设成为拥有8.5万亩土地、总资产79亿元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成为全国农垦中小垦区改革发展的样板,2016年被列为承担农业部“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单位。

一、改革创新,破旧立新,有效推动农垦企业化改革

以改革攻坚为切入点,建立农场企业化运作机制。2002年余杭农场遇到了一系列发展中的矛盾,余杭区委、区政府对农场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一是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农场改革指导协调小组,全面启动农场改革攻坚任务。二是按照统筹管理原则,将企业农场和事业农场共11家农场按“政策分类、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方式,大胆创新,克难攻坚,花了近4年时间,实现了统一经营管理的公司化改组任务。三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破除原企业场和事业场分隔局面,优化组合土地等资产,成立杭州余杭区农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为“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国有农业企业。

以政策配套为支撑点,护航农场改革稳妥推进。一是彻底解决历史债务。通过盘活土地筹措资金,解决了农场1.2亿元历史债务。二是改制农场所属企业。通过转制、拍卖、租赁或破产等形式,完成农场下属50余家场办企业改制,并移交属地镇街管理。三是职工身份全部置换。对4265名农场职工全部置换身份,合计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发职工欠发工资、医药费等共1.13亿元。四是完善职工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共筹措1.06亿元,将5000多名离退休、退养、协缴人员全部剥离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五是明确农场土地权属。对各农场全部土地进行依法确权发证,共颁发土地证434本,确权土地面积55672亩、外荡水面14978.6亩。

二、务实创新,转型驱动,大力推进农垦集团化发展

2008年,余杭区政府结合余杭组团式、区域化、城市化发展进程,按照抱团发展、做大做强原则,对全区农林牧副渔场进行大整合,组建了余杭农林集团,隶属区政府直接管理。通过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母子公司体系,开启了余杭农场集团化发展之路。

以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不断增进农场职工福祉。重点围绕职工住房解困和解决职工历史遗留问题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9年来,共投入12.8亿元,在8个区块建造了34余万平方米职工安置房,完成3708户安置房配售;设立扶贫帮困和信访化解专项资金,并累计投入6470万元化解资金对职工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妥善处置。

以项目建设为着力点,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农林集团充分利用8.5万亩土地资源禀赋,按照自主经营、合作经营、招商经营模式,大力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园区。在巩固和继续发扬种猪、粮油种子、农业金融优势主导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引进现代农业项目。已累计引进农业大项目15个、投资额达6.6亿元,主要有海亮华东有机农业园、浙江茶叶博览园、蓝天循环农业生态园、浙江农夫乐园、利川绿景堂生态园、长乐创龄小镇等。目前农林集团建有国家级现代示范农场1家,省级现代示范农场2家,区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10个。

以土地利用为突破点,充分挖掘农场发展潜力。一是完成5.47万亩较为优质土地作价评估,评估总价值41.5亿元注入农林集团公司,转增国有资本金,壮大集团资产规模。二是累计完成垦造耕地6353亩,获得政府补助资金3亿多元,并为城市空间拓展作出贡献。三是利用区政府对农林集团土地出让金全返还的特殊政策,目前已完成整理及储备的土地1839亩,一旦出让,农场改革资金、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职工民生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等问题将得以有效解决,更为农场下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以人为本,合力共进,牢牢把握农垦改革发展方向

余杭农垦在企业化、集团化改革过程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创新管理机制,坚持国有属性和以人为本,坚持以农业经营为主,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道路。

一是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守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这条主线,坚持“国有属性不变、市场导向不变、分类指导不变”的改革基本原则,不但没把农场改没了、改弱了、改小了,而是逐步把农场做大了、做强了、做美了。实践证明,余杭农垦资产从改革前的资不抵债,发展到现在,农林集团已拥有总资产79.28亿元,净资产47.52亿元。

二是坚持凝聚共识和合力。余杭农垦集团化改革发展实践,始终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区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只有属地党委、政府农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属地有关部门的责任落实,才能使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垦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各垦区或农场落地生根。同时在具体改革实施过程中,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充分肯定农场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充分尊重职工的改革意愿,最大限度维护好、保护好农场职工的切身利益,形成上下统一的改革氛围和共识。

三是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余杭农场通过集团化改革,摒弃了旧体制的弊端,创新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破传统体制形成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分散经营格局,通过资源整合和下属农场重组,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健全完善,有效提升了现代化管理水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发展意见和建设现代农场的要求,下一步集团将重点在资源整合、产业提升和融合发展方面进行大胆探索与实践。一是资源再整合。充分利用好余杭农林场资源禀赋和资产平台,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对下属16家分(子)公司,按资源管理型及资本运作型进行改革分类,达到聚焦优势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和国有资本投向的目的。在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对下属资本运作型公司,创新运营机制进行“混改”试点。二是产业再提升。主要是产业的“对内提升、对外拓展”。对内提升,就是对现有十个现代农业园区,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及扶持机制,建成2至3个有特色的现代农业精品园区。对外拓展,就是加强与省内外垦区及大企业间的强强联合,实施走出去战略。目前,依托浙江省著名商标“大观山”种猪品牌及全国核心育种场技术优势,在江苏建立扩繁基地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省内外基地,做优做大养猪产业,力争在全国打响“大观山”品牌。三是融合再发展。创新发展方式,在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充分发挥下属农信担保公司为农服务“全省十佳金融担保机构”的优势,通过建立农业创业创新、科研转化及资本运作于一体的综合性孵化平台,提高全域现代农业与资本融合发展水平,按照“五水共治”、“两美浙江”建设等工作要求,与现代农场、美丽农场建设相结合,使余杭农垦真正融入区域发展大环境,努力做好“产业融合、产城融合”两篇大文章。

    (浙江省农业厅农场管理局)

  农垦改革简讯

2017年6月8日,江西省副省长、省农垦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组长吴晓军主持召开省农垦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省农业厅关于全省农垦改革发展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西省农垦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江西省农垦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和《江西省国有农垦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农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确保今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农垦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要求对开展改革专项试点的农垦场进行重点跟踪和分类指导,重点督导市、县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推进农垦改革的主体责任;部署召开全省深化农垦改革现场推进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农工部、省发改委、财政厅、国资委、人社厅、民政厅、农业厅、国土厅、教育厅、卫计委、旅发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等农垦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送:部领导,部内司局及有关直属单位,有关部委。

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责任编辑: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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