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实施的食品相关标准,由食品伙伴网根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 等2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膨化食品质量通则》等544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4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22年第21号)、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1号(关于发布《工业脂肪酸及其盐和酯中脂肪酸组成的测定》等8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等汇总整理完成,供参考。
责任编辑:信息与质量安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