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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山东农垦改革发展工作实践与探索——山东垦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回顾与展望

时间:2020-07-27 作者:山东农业农村厅农垦局 来源:《新中国农垦改革开放40周年》 点击次数:12805

新一轮农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全国农垦改革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农垦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实际、深入研究、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着力推进改革发展,“两个三年”任务圆满完成,相关工作实现既定目标,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山东垦区现有国有农场12个,分布于7个市11个县(市、区),全部实行属地管理。垦区土地总面积31.52万亩,其中农用地26.40万亩,建设用地1.1万亩,未利用地4.02万亩;垦区总人口19289人,在职职工3492人,均参加了养老保险。

一、工作成效

(一)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圆满完成。全省应确权发证总面积31.52万亩,截至2019年1月10日,全省国有农场累计已完成权籍调查31.51万亩,占确权总面积的99.97%;累计发证面积31.49万亩,占应发证总面积99.91%,基本完成垦区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实现国家对山东垦区提出的工作目标(95%),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全部完成。经过前几年的改革发展,山东垦区各农场承担的公检法、基础教育等社会职能均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垦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仅有济宁南阳湖农场卫生所共9人需移交安置。2018年以来,在省农业农村厅和济宁市政府的共同督促指导下,经过有关各方多次沟通协调,济宁市农业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和济宁市南阳湖农场分别于2018年12月26日、28日签署了《山东济宁南阳湖农场卫生所移交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管理的协议》《山东济宁南阳湖农场卫生所土地移交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协议》。同时,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正式接收南阳湖农场卫生所在职职工9人、退休人员9人。至此,济宁南阳湖农场卫生所人员、资产、土地等已全部平稳顺利移交给当地政府管理,标志着山东垦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全部完成。

(三)农垦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成效显著。农垦改革启动以来,山东垦区按照中央和省委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引导有条件的农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实践,勇于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农场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改革发展呈现良好势头。目前,垦区12个国有农场中,济宁南阳湖农场、寿光清水泊农场、国营兰陵农场已完全实行企业化管理;东营市广北农场、黄河农场已分别成为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和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其余农场也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有益探索。其中,济宁南阳湖农场已经完成股份制公司改造,彻底打破原有的“大锅饭”体制,改变了以往权责不分、内部管理落后的状况,逐步发展建立了集休闲观光、园林园艺、绿色蔬菜、生态养殖、农产品加工、工副业、地产开发等多个产业于一体的集团化现代产业体系,先后成立了二级产业化集团公司15个、三级专业化公司16个、专业合作社13个、家庭农场24个,目前资产总额已达到13亿元。济宁南阳湖农场的快速发展不仅为山东农垦树立了一面旗帜,也有力证明了农垦改革的强大动力和发展活力。

(四)农垦国有农场企业职工社保实现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山东垦区国有农场职工均已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目前,所有农场职工全部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垦区有7个农场职工完全缴纳“五险”,其余农场也正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解决方案,不断提高职工社保缴纳比例和范围,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社保体系。

二、主要做法

(一)深刻领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改革方向。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颁布后,山东垦区始终把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作为引领工作、指导实践的重要抓手,在学深悟透、精心谋划上下功夫。省委改革办将农垦改革工作列入2018年改革督察重点。省农业农村厅认真组织并反复讨论学习中央文件,专题召开厅办公会,结合垦区工作实际研究推进改革的思路和举措,要求各农场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作为新时期农垦改革发展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全省农垦改革发展最为重要紧迫的工作,并及时召开全省农垦改革推进座谈会,召集国有农场负责人共同研究学习有关农垦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理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意图,同时要求各农场及时向所在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把农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二)组织专题调研,理清工作思路,做好顶层设计。为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探索出既符合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总体要求,又符合山东垦区实际、切实可行的改革发展路径,原省农业厅组成调研组,围绕农垦体制、国有资产、土地管理、农场办社会职能、农场企业化等专题,深入全省12个国有农场开展全方位调研,全面了解垦区农场现状,深刻剖析农垦改革重点难点,听取市县有关部门、农场负责同志及农场职工的意见建议,全面摸清了山东农垦发展底数,厘清了山东农垦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2016年11月2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原省农业厅关于全省农垦改革发展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抓住全面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山东农业优势,把山东垦区打造成为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的创建区、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先行区、农业科技创新转化的样板区。2017年1月4日,经多方征求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7〕3号)正式发布实施,对新时期山东省农垦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形成改革合力。按照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农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原省农业厅印发了《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建立全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鲁农产业字〔2017〕37号),形成了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有关市、县(市、区)具体抓落实的农垦改革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农垦改革文件要求,原省农业厅在征求省编办等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举措分工方案》(鲁农产业字〔2017〕17号),将有关工作任务落实到31个省直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了省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全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的职责,强化了国有农场所在市、县(市、区)的管理责任和任务。

(四)抓好试点先行,发挥示范引领,探索改革路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山东垦区以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为抓手,深入研究探索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的方法路径,通过多次实地调研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把握国有农场的发展定位和产业方向,加快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改造,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省农场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日益提高。分别指导清水泊农场、济宁南阳湖农场、国营兰陵农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公司化改制方案,推动农场在企业化道路上迈出实质性步伐。目前,济宁南阳湖农场已经完成股份制公司改造,彻底改变了以往权责不分、内部管理落后的状况,促进了公司各类生产要素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实现了与外部资本市场、经营者市场、劳动力市场及其他生产要素市场融合发展,破解了生产经营资金缺乏的难题。通过改革,企业的产业结构更加优化,运营模式更加灵活,竞争力全面提高,为公司良性发展注入了生机活力。济宁南阳湖农场的成功转型,为全省其他农场起到了示范引领、典型带动作用。

(五)坚持整体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改革进度。“两个三年”工作是中央提出的农垦改革工作硬任务,必须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7年6月,原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鲁国土资字〔2017〕201号),进一步明确了山东省农垦国有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机制,为农垦国有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提供了遵循。为加快推进工作,2017年7月和2018年5月,原省农业厅联合原省国土资源厅先后两次举办了全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暨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对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各级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前期各农场权籍调查进展缓慢的问题,各地国土部门与国有农场通过现场查看、研讨分析,及时调整宗地划分办法,进一步划小、划细宗地区域,科学合理避开争议区域,最大限度扩大确权发证面积,有效加快了工作进度。

(六)加强督查督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成效。农垦改革任务涉及部门多,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原省农业厅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和会商,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问题。各国有农场所在市、县(区、市)积极推动制定农垦改革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职责要求,定期报告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原省农业厅与原省国土资源、省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合督导工作机制,定期对农垦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察,改变间接督查、电话督查方式,把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先后3次组织开展农垦改革督查督导。2018年4月底至6月初,原省农业厅与原省国土资源厅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第一轮全面督查督导,逐个农场全面督导工作推进情况,对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逐项研究、逐一解决,实现了农垦改革工作新突破。10月底至11月初,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第二轮联合专项督查督导,针对个别农场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和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进展缓慢进行重点督导,查找问题症结,区分工作责任,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了垦区农垦改革工作整体进度。12月24~29日,针对济宁南阳湖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遇到的“梗阻”,省农业农村厅派员进行第三次蹲点督导,并函告济宁市政府督促其尽快完成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有力推动了工作进展,如期完成了改革任务。

三、发展展望

今后,山东农垦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巩固深化农垦改革各项工作成果,始终坚持农场企业化、公司化改革方向,积极推进国有农场经营体制改革创新,将近几年取得的改革成果进一步提炼升华,继续推动国有农场改革向纵深发展。

将市场竞争力强、有主导产业和骨干企业支撑、经营效益好的农场,在整建制改组为国有农业企业的基础上,适时成立区域性集团公司。如济宁南阳湖农场,经过前几年的快速发展壮大,目前正准备成立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区域性集团公司,计划合并重组周边产业特色明显、规模较小的小型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涉农单位,组建山东垦区“航母”级区域性集团公司,进一步将国有农场做成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充分发挥好国有农场现代农业国家队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打造山东垦区的知名农垦品牌。

指导建制完整、有一定经营能力的农场,积极创造条件向现代企业转型,推进生产经营市场化运作,大力发展资源经营类或农业产业类公司。

将设立农业产业高新技术示范区、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国有农场,在生产经营和社会管理相对分离的基础上,稳步强化农场经济职能和经营功能,不断增强国有农场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责任编辑:经济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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